格林納達國旗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格林納達國旗,是格林纳达的国旗,啟用於1974年。旗色為紅、黃、綠,為泛非顏色。旗上一共七颗星,边上六顆星象徵六個行政區,中間的被紅圈圍繞的星代表其首都圣乔治。左边三角内圖案象徵肉豆蔻,是格林纳达的主要作物,亦表示着与格林纳达旧名“香料岛”(Isle of Spice)的联系。[1] 事实速览 用途, 比例 ...格林纳达用途國旗比例3:5啟用日期1974年2月7日設計者安东尼·C·乔治 用途民用旗(海)、政府旗(海)比例1:2 用途軍旗(海)比例1:2 关闭 旗上红色代表勇气及活力,黄色代表智慧与温暖,绿色则代表植被与农业。 1967-1974年格林纳达旗
格林納達國旗,是格林纳达的国旗,啟用於1974年。旗色為紅、黃、綠,為泛非顏色。旗上一共七颗星,边上六顆星象徵六個行政區,中間的被紅圈圍繞的星代表其首都圣乔治。左边三角内圖案象徵肉豆蔻,是格林纳达的主要作物,亦表示着与格林纳达旧名“香料岛”(Isle of Spice)的联系。[1] 事实速览 用途, 比例 ...格林纳达用途國旗比例3:5啟用日期1974年2月7日設計者安东尼·C·乔治 用途民用旗(海)、政府旗(海)比例1:2 用途軍旗(海)比例1:2 关闭 旗上红色代表勇气及活力,黄色代表智慧与温暖,绿色则代表植被与农业。 1967-1974年格林纳达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