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至2014年初,已公布的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共四批244处。[1] 第一批:1979年9月3日公布,共33项[2] 第二批:1995年12月20日公布,共49项[3] 第三批:2007年3月19日公布,共32项[4] 第四批:2013年12月20日公布,共178项[5]
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至2014年初,已公布的济南市文物保护单位共四批244处。[1] 第一批:1979年9月3日公布,共33项[2] 第二批:1995年12月20日公布,共49项[3] 第三批:2007年3月19日公布,共32项[4] 第四批:2013年12月20日公布,共178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