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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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工程(英語:Ecological engineering)是指人類透過生態學、系統學、工程學和經濟學等學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利用設計、調控和技術組裝的手段,對原有平衡被打破的生态系统進行修復,對會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傳統生產方式進行修善,并提高其生產能力,以至促進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友好發展[1]。
美國經濟學家萊斯特·R·布朗在《生態經濟》中提出,實施生態工程,是實現“循環經濟”[註 1][2]的一種重要手段,而透過實行“循環經濟”可以實現生態經濟。布朗認為:生態經濟,即“能滿足我們的需求而又不危及我們後代滿足其需求的經濟”,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經濟。[3]
美國濕地學家米契(英语:William J. Mitsch)和丹麥生態學家喬更森(英语:Sven Erik Jørgensen)對生態工程的定義歸納為五點[4]:
- 基於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建立的
- 可成為生態學理論的實驗田
- 依靠系統學手段
- 保護不可再生能源
- 支持生物保護
卑爾根等人則認為[5] :
- 利用生態學的理論和方法
- 能應用於各種生態系統
- 適合工程師設計方法
- 承認對價值觀的引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