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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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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束衣或稱為緊束衣,外型是一個非常長的衣袖,用作限制穿戴者上肢活動,目的是保護他人及阻止自我傷害。當雙臂穿入衣袖,將雙臂在胸前交叉,兩邊衣袖尾端拉到背後再扣緊,令穿戴者的雙臂貼緊胸部。[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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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束衣使用堅韌物料製造,通常都無法自行掙脫。在一些表演場合會用到,例如魔術表演;也通常用於精神病院,甚至作為性虐戀活動的「玩具」。
拘束衣某种程度上是由古代酷刑改進而成,廣泛用於精神病院來制止失控,可以舒緩人手不足的情況。
在某些地區,拘束衣亦會使用於沒有自我控制能力的人士,包括老年人。鑑於使用約束衣會損害長者尊嚴,甚至導致長者死亡[4],部分地區或禁止使用拘束衣,例如香港當局因應東華三院禁止使用約束物品,下令禁止各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對長者使用拘束衣限制長者活動,目前在香港僅有少數私營安老院舍會使用拘束衣,且受到負責管理安老院舍的勞工及福利局的嚴密監督[5],醫生如在未經嚴密程序下容許安老院舍使用約束物品,會受到香港醫務委員會的處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