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日韩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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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日韩协约》,又稱為《第三次韓日協約》、《韓日新協約》、《丁未條約》、《丁未七條約》,是日本与朝鲜王朝(时称大韩帝国)于1907年7月24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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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日韩协约 | |||||||
朝鲜语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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諺文 | 제3차 한일협약 | ||||||
汉字 | 第三次韓日協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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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名称 | |||||||
汉字 | 第三次日韓協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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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密使事件後,日本於1907年7月18日逼朝鮮高宗退位。因乙巳條約已失去外交權,而淪為日本的保護國的大韓帝國,再因此條約,高級官吏任免權落入日本在韓國的統監手上(第四條),韓國政府官吏可由日本人出任(第五條)。至此韓國的内政完全落入日本的管轄之下。该协约的未公开部分还规定解散大韓帝國軍,及喪失司法權與警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