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死刑存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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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其他國家一般,由於當代對人權和實效的重視,在中華民國,剝奪生命權的合理性受部分人士爭議,因此死刑存廢在中華民國成為有爭議的公共政策。在臺灣對於中華民國死刑制度及死刑存廢問題的事件與討論,始於陳水扁政府時期,時任中華民國法務部部長陳定南於2001年公開宣誓要推動廢除死刑。而後法務部也於2002年公布有關廢除死刑政策說帖[1],宣示漸進廢除死刑,以廢除絕對死刑、減少死刑判決等政策逐步廢除死刑。2005年12月26日,時任法務部部長施茂林下令在於高雄第二監獄槍決林盟凱、林信宏[2],此後他便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到2008卸任為止沒有任何死刑犯伏法[3],在其任內留下29名死刑犯[4]。中國國民黨2008年重新執政後,法務部部長王清峰主張廢除死刑,並公開表示「任內絕對不會批准死刑」[5],也不簽署執行已死刑定讞的44名死刑犯的處決。引發輿論爭議以及對死刑存廢的討論,後因此於2010年3月11日晚間被迫辭職。繼任部長曾勇夫於2010年4月30日重啟死刑執行。
此條目之中立性有争议。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2022年5月24日) |
根據歷年來所做之相關民意調查,民眾對臺灣廢止死刑之意見,始終約有百分之八十的受訪者,表示反對,但如有相關配套措施,例如提高有期徒刑上限、無期徒刑假釋門檻等,反對意見則約下降至百分之四十。[6]但在2010-2019年期間,即使有配套措施,反對廢除死刑的人一直都超過五成[7];而在2018年5月到6月期間,台灣連續發生14起命案,包括3起分尸案[8],事件再一次令死刑存廢問題成為熱議話題。
研究顯示死刑確實有助慰藉相當一部分的謀殺受害者家屬、使之感覺正義得到伸張[9],推動廢除死刑確實讓一些謀殺受害者感到很受傷[10];另一方面,目前對死刑對謀殺的嚇阻效果不算有定論,盡管犯罪學者的共識是死刑無助治安,但支持和反對死刑有更強嚇阻效果的研究皆存在,而且有相當數量的量化研究,包括出於主張廢除死刑的人的研究,支持死刑對殺人有更強嚇阻效果的看法;另外「兩公約」的內容雖然強烈建議廢除死刑,但「兩公約」在實質上並未要求必須廢除死刑[11]。
2024年1月17日,憲法法庭公告受理王信福聲請之死刑釋憲案,共37名死刑犯併案審理。2024年4月23日進行言詞辯論。[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