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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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道事件,又称金丹道暴乱[1]或金丹道起义[2][3],是清朝光绪十七年(1891)年冬十月(公历11月),发生于内蒙古东南部并波及辽宁、吉林、河北三省的「金丹道」教徒武装起事(因金丹道暴徒头裹红巾为记,故而蒙古族称“红帽子事件”,当地受害汉民则骂之为“红头蛆”)事件。参加金丹道事件的还有武圣门和在理教。[2]
事实速览 金丹道事件, 位置 ...
金丹道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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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內蒙古 |
日期 | 清朝光绪十七年(1891年11月–12月下旬) |
目標 | 割據 |
類型 | 叛亂 |
死亡 | 150,000 – 500,000 |
主謀 | 金丹道 |
動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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