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的負債又稱為高雄市的舉債是指高雄市政府的債務。包括高雄市本身的債務,以及2010年合併高雄縣,所繼承高雄縣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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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至2019年1月18日時,1年期以上債務為2,431億元新台币,中華民國政府要求公告的六大基金累積虧損是296億,三個營業基金累積虧損是207億,勞健保差額補助款190億,補貼公教18%差額金額是92億,公告債務的部分加起來總共2,727億(2,431+296),但若加上隱藏債務,高雄欠債總共累計約3,216億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