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新加坡独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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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新加坡独立协议》(英語:Independence of Singapore Agreement 1965;法語:Accord de 1965 sur l'indépendance de Singapour)是马来西亚联邦政府与新加坡政府于1965年8月7日达成的一项协议,该协议授予新加坡州从马来西亚联邦独立。英国国会随后也依据本协议通过1966年新加坡法令(英语:Singapore Act 1966),承认新加坡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并接纳新加坡成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3]
事实速览 关于将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分离为独立和主权国家的协议, 簽署日 ...
关于将新加坡与马来西亚分离为独立和主权国家的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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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新加坡独立协定 | |
簽署日 | 1965年8月7日 |
簽署地點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生效日 | 1965年8月9日 |
簽署者 |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 新加坡政府 |
締約方 | 马来西亚 新加坡 |
保存處 | |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 |
《《1965年新加坡独立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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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新加坡即于1965年8月9日从马来西亚完全独立,成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