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陸客團遊覽車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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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陸客團遊覽車縱火案案是2016年7月19日發生於台灣國道二號桃園市大園區段的一起蓄意縱火致死案件。调查结论中怀疑司機在駕駛遊覽車往桃園機場途中蓄意縱火自焚,并拉车上乘客陪葬[2][3],火災導致车上全員26人死亡,包括中国大陆遼寧省旅行團24人(其中21人來自大連)[4]。
事实速览 日期, 时间 ...
日期 | 2016年7月19日,7年前(201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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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12點57分(UTC+8) |
地点 | 國道二號西向2.9公里處 中華民國桃園市大園區 |
类型 | 縱火、自焚、殺人 |
起因 | 司機自焚[1] |
死亡 | 26人(車上全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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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後初期,台灣輿論认为只是寻常的大陆赴台游客交通意外,由此大規模討論遊覽車的安全問題,先揭露「拼裝車」安全有問題[5][6][7][8],並揭露遊覽車業界為了防盜而普遍違法在逃生門設暗鎖的陋習,令到這次事故後乘客從裡面、救援人員從外都打不開門,困住被活活燒死[9][10]。到了9月檢方發布調查報告,將肇事責任歸於司機醉酒縱火自焚,遊覽車自身問題被忽略。大陸家屬起初以為是交通意外在7月和解,9月報告出爐才知道是司機縱火,批評台灣和解前隱瞞[11]。此案在大陆引发轰动,火烧车及岛内恶意言行强烈冲击两岸关系,不少大陆民众批评台湾方面故意隐瞒真相,以强迫家属签下和解书,陆客赴台人数直落[12][13][14][15]。
這是繼2010年蘇花公路土石流將20名大陸籍團員沖入太平洋溺斃(主要是珠海人)、2015年復興航空基隆河空難31名廈門市旅行團員死亡(主要是厦门人)後,最嚴重的中國大陸赴台遊客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