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桃園市第七選舉區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
第二屆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被桃園市中壢區選民、公益傳播基金會執行長唐平榮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程序提起之罷免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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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籍政治人物王浩宇,在第二屆桃園市議員任內被该区选民、公益傳播基金會執行長唐平榮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程序提起罷免案[1][2][3],俗稱罷王案。投票於2021年1月16日進行,總投票人數為92,226人[4][5][6]。最終結果為同意票84,582票,不同意票7,128票,投票率28.14%[7]。由於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達中壢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81,940)以上,因此罷免成功,王浩宇於1月22日解職[8][9],且四年內不得再參選桃園市議員[10][11]。
事实速览 投票制度,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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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為中華民國史上首件成立也是首件通過的直轄市議員罷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