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權/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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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是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包含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基本權利。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確立了維護和保障人權是普世基本道義原則。政府或社會是否保障人權的常成為憲法、國際法及國際社會評判的重要規範性價值標准。
在保護人權的法律實踐上, 憲法及國際法的界定重要也存有政治及學術爭議。如學者路尚青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相關法律的人權法律體系比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更合理;而學者張文貞則認為中華民國在施行兩大人權公約後乃人權國際法與國內憲法的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