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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紳士(英語:Justice of the Peace,簡稱JP)是在執行英美法系的國家中,在社會地位和社會價值中,階層最高的一個民間義務榮譽職位的工作。[1]
在當今全世界,有兩個最大的治國的律法體系,分別是英美法系(又被稱是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和大陆法系。[2][3] 太平紳士在這兩大類的司法體系的國家裏,是只有在英美法系的國家中運行的一種相當於榮譽市民或榮譽國民的體制。[4]
在澳洲的維多利亞州,太平紳士是具有司法文件副本義務公證權,法庭訴訟司法文件義務認證權。司法誓言宣示義務見證權,和榮譽市民或榮譽國民不同。[1]
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的裁判法庭由三位太平紳士或裁判官共同負責執行簡易過犯的懲處(或作「循簡易程序審訊」):法庭可裁決刑期在六個月以下的監禁處分。裁判法庭設有一名有法律資歷的書記,負責向法庭提出相關法例的建議。太平紳士或裁判官的人選從各個地區、各個階層挑選。所有裁判官在赴任以前及在任期間,都要接受嚴謹的訓練。裁判官是非受薪的義務工作者,但可領取車馬費及生活費。一般的非專業裁判官每年需擔任最少26節(每節半日)的服務,但亦有人在一週至少要擔任一日服務。除了非專業裁判官以外,法庭亦有小量的「區域法院法官 (裁判法庭)」(舊稱「受薪裁判官」),都是有法律資歷的全職裁判處成員,可以單獨審理案件而無需其他裁判官在席。「區域法院法官(裁判法庭)」與一判在郡法院審理案件的「區域法院法官」並不相同,這一點很重要。
現時,裁判法院可審理輕微違紀行為,可判處5000英鎊以下的罰款及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佔英格蘭及威爾士和北愛爾蘭超過95%的刑事案件。對於較嚴重的違紀行為,裁判官負責向皇室法庭提交公訴書。裁判官亦具有限民事司法管轄權,例如:處理發牌申請。不過根據《2003年牌照法案》,這些管轄權都已撤銷。
在《2003年法院法案》正式執行以前,裁判官都限制在指定地區工作。這規定現已變更,改為編配到各地方司法區。
《1997年太平紳士法案》為現時太平紳士的委任訂立框架,由大法官以英女王的名義委任;根據相同的機制,亦可用於太平紳士的撤銷。區域法院法官(裁判法庭)在委任前必須要有七年的一般資歷,並由英國君主按大法官的建議而委任。
在蘇格蘭的法律體系中,太平紳士都是蘇格蘭區域法院內的非專業裁判官。「蘇格蘭區域法院」在1975年設立,用以取代過往的自治市警察法院。裁判官或單獨審理案件,又或三位共同審理、並有一位具資歷的審裁顧問擔任召集人或法庭書記。裁判官負責審理危害公眾安寧、醉酒、輕微襲擊罪、小額盜竊案及其他根據《民政法 (蘇格蘭) 1982年》所訂定的犯法行為。
在格拉斯哥,由於法院需要審理大量案件,使以聘請了三位事務律師擔任「受薪裁判官」,以取代非專業法官的職能。受薪裁判官與簡易郡法院具有等同的定罪權力。不過,在2006年,蘇格蘭行政院頒布統一郡法院及區域法院的管理,但仍保留非專業法官,作為把蘇格蘭的司法體系統領於上议院大法官的第一步。
太平紳士是澳大利亞聯邦的義工階層中,唯一被列入聯邦國家憲法中的義務職,在澳國境內的義工階層中,擁有最高階層的榮譽。太平紳士也是唯一在司法界中,具有可公證跨越州省以及國際司法文件權限的民間人士。
甄選申請太平紳士義務工作人數,基本上是依照在不相同州郡省中的人口總數額,還有各個多元文化中的人口總數標準,來做出取捨。基本上,在不同生活文化的每一千人中,僅配有一個名額;不足一千人的種族群體中,則不提供太平紳士的義工名額。
根據澳大利亞2016年3月全國各地人口的統計數字,各州太平紳士名額應如下(仍將以當地各別文化種族,還有不同納稅層工作職業的總人數為準,以取決太平紳士名額的總數):
在澳洲的太平紳士申請的要求,還包括在文件中須加附由一名在職的市議會議員或在職的國會議員,一位在職的太平紳士,2位具法定公證權力者;如醫師、校長等資格人的同時聯合提名。[5]
在澳大利亞聯邦各州省地方,不管是由哪一州太平紳士公證後的文件,都能依照聯邦憲法,合法地在州中還有國際間執行英美法系的國家中,交互流通使用;其他具公證資格的公證人所公證的文件,則只能在當地區中使用。
法定律師公證人和太平紳士在英美法系國家中的司法地位相等,司法權威卻不平行。
另一個在英美法系國家中的不同點是,太平紳士是提供完全免費公證的民間義務榮譽職位,而法定律師公證人是可以收取費用的。
凡是經過太平紳士委員會甄審出來的民間人士,都必須在澳洲各州境內的司法管理處的法庭或辦事處中,按照國法條例,由各州的法官親自監誓,以完全的英語做出如下的誓言:
“ |
|
” |
——How to become a Justice of the Peace. 澳大利亚聯邦政府 (英语). |
因為在各個多元文化的種族群中,在社會民間所從事的工作種類及階層中,也為求國家的司法執行真正的正義還有公平。太平紳士的信譽,能夠深入各個不同的階層及文化族群當中,太平紳士,是從沒有社會地位高低分別的差異,只是不會在從事或經營特種營業的,如:以性交易,和聲色場所,或有販毒或使用毒害行藥物的人群中,甄選而出。
因此,在澳大利亞並沒有限制申請太平紳士的資格,而是從個人的道德品質、在社會上溝通、組織活動的能力、還有在族群當中的被需要的種種情況,做出甄審的。[6]
申請太平紳士必須滿足資格要求聯邦政策的統一10大條件是:
在澳大利亞司法界中,太平紳士在執行司法的工作中,必須是作為人們在公務或法律文件的以求證為目的,一個獨立的,客觀的見證。
太平紳士在社會中屬於服務各階層及不同文化人群的公眾人物,太平紳士的姓名、連絡電話、及地址的連絡方式,應公佈於社會,不得視為個人隱密資訊列入隱私法的條例中。
太平紳士必須提供個人準確有效的連絡方式,公佈於其居住地區中的當地鄉鎮地區公所、當地的警察局、太平紳士專屬各委員會或管理單位中,公佈方式包括各式各樣的印刷紙體宣傳文件中,各單位所屬的對需在居住本地發佈,及在國際官方網址中的公開資訊中。
太平紳士有義務及責任,在其連絡方式有任何的變更,必須於28天之內;通知專屬各委員會或管理單位變更個人的連絡方式,以確保連絡資訊的準確及有效。[6][註 2][註 1]
在聯邦憲法訂定的證據法條例中,太平紳士,應統一負責執行完成的司法基本的任務為:
協助見證有司法需求的人士,以文字做出的正式宣誓證件或依法聽取有司法需求的人士,口頭誦訴的誓章內容;
協助見證在有司法需求的人士,所提出的法定聲明及聽取申請人,口頭誦訴的誓詞;
協助見證在有司法需求的人士,個人的親筆簽名;
:協助見證在有司法需求的人士,在證明文件的執行和正確地運作;
協助在有司法需求的人士,驗證原始文檔的真實副本。
經由太平紳士認證之後的各類司法文件複印本,基本司法上有效使用期為2年。個人在1個月之內所拍攝證明身份相片,經由太平紳士認證過後,基本上的有效使用期限為6個月。 但在某些安全性需求較高的職業中,如;在保安類的工作中,在任何高齡人士的照顧性質的職業中,在任何照顧嬰兒、幼兒、還有;在與兒童有直接接觸的教育性質的工作中,經由太平紳士認證的各類司法文件複印本,會有縮短使用期的不同規定出現,類似這種情況中,則是以各工作單位公佈的認證之後,在1年中使用有效;認證之後在6個月中使用有效;或認證之後在10至30天中使用的有效要求為準。
在各行各業中具法定認證資格的社會人士,所認證的文件,僅有在州境內有效。需跨越州省或在國際間使用的各式各樣司法文件,只能在經由太平紳士和法定公證人的公證之後,才會產生法定的效力。
各聯邦州省中的太平紳士在協助處理司法工作的期間,和其他所有的司法公職人員中的行為準則完全相同,不得收取任何金錢、禮物。也不得接受為個別太平紳士所設置的餐飲及宴會。
太平紳士,另有服從於在服務不同的州省司法管轄區時,接受不同的司法工作培訓,並確實完成太平紳士的工作使命,並隨時維護皇冠法下,太平紳士的個人及團隊全體榮譽的使命。[6][註 1]
法定律師公證人和太平紳士的司法權限在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在以大陸法系治理的國家中,和太平紳士的職權類似的,是(法定律師公證人Notary Publics 在英語中也稱為notary ,public notary。
法定律師公證人;在司法執行的角色和太平紳士的角色相當類似,同樣具公證、認證還有見證的類似司法權限的工作範圍中,在兩種並不等同和平行治理國家律法的體系中,就是一個在司法公職威權上的分界點,請勿混淆。
法定律師公證人;是必須具3年或5年的實際處理司法案件經驗,並須要通過進階司法測驗通過之後,才能合法的協助及處理非訴訟爭議性的涉及財產,契約,權力方面司法上的問題。以及處理本國和國際業務中,所發生的非訴訟爭議性的公職律師人員。
以一般視覺來淺說太平紳士、在大陸法系制度下,還有在英美法系制度下的法定律師公證人在司法上的分界情況,最簡單的分辨辦法,就是太平紳士是以民眾自己製作還有提供的證據上,簽署經過太平紳士公證的證明,即太平紳士的親筆簽名和加蓋有太平紳士自己的姓名;地址和公職編號的官印,該民眾自己製作還有提供的文件即可成為正式合法的文件,可在境內不同的州郡,還有國際中,產生司法上的效力。
在大陸法系還有在英美法系國家中的法定律師公證人,則是須要代替民眾,製作能在境內各地的法庭中;還有在國際法庭中使用;或最高地方法庭中使用的文檔;
由太平紳士和法定律師公證人所處理的文檔和文件,本身在外觀上,就能顯示出文檔和文件的不同,還有在不同司法的體制中,由法定律師公證人發出的文檔和文件,在證書的外觀上,也能看出不一樣的格式,不一樣的不同官印;及文件或文檔紙張大小的不相同之處。
太平紳士;還有在大陸法系制度下,和在英美法系制度下的法定律師公證人,在各國的司法不同的條例中,某些地區中的太平紳士,還有在大陸法系制度下,和在英美法系制度下的法定律師公證人,是兼具必須出庭做證或陪審的義務和責任。
在某些國家中;又有太平紳士除非是自願,否則;沒有必須出庭的義務或責任。
具法定律師公證資格的人士,在大陸法系制度下的國家,律師公證人可以製作案件的文檔,也可以出庭;擔任法庭上律師或大律師的職位。
在施行大陸法系國家及英美法系地方中法定律師公證人與太平紳士,太平紳士的民間榮譽職位,在施行大陸法系國家中,是完全不存在的。
太平紳士的職權,在司法界中的威權,在社會上的威信;是只有在執行英美法系國家中的社會上,才得以運作和彰顯。而法定律師公證人;是一個在大陸法系,又稱民法法系的國家中,還有在英美法系的國家中同時存在一個具進階律師司法權限的公職。
在以民法法系治理的國家中法定律師公證人的認證資格權限還有職權,是大過於以英美法系治理的國家中的法定律師公證人的。[8][9]
澳大利亞國內各州省中,還有類似榮譽太平紳士義工的定義;在執行司法時相等但不平行,於司法分界點上的特色淺說
【參考資料】 1. 澳大利亞聯邦國‧坎培拉特區 - 皇家司法太平紳士委員會官網 https://www.accesscanberra.act.gov.au/app/answers/detail/a_id/19/~/find-a-justice-of-the-peace-(jp)#!tabs-3
2. ACT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ortal 國都坎培拉政府信息門戶 http://www.act.gov.au/browse/about-act
在坎培拉ACT領地中的太平紳士所擁有職權,除了包括聯邦統一的司法職權之外,還具有在領地法中的司法執行權威。
坎培拉ACT領地中的太平紳士所擁有職權,要比其他州中的太平紳士來得更廣泛,依照坎培拉ACT領地中的 (英國聯邦海關法 the Commonwealth Customs Act 1901.)條例,通過培訓和測試合格,在領地中的太平紳士在某些情況下,是具有發出搜索令和拘捕令的司法權限。
1. 在坎培拉ACT領地中的太平紳士宣誓就職時,必須依照( the Oaths and Affirmations Act 1984. 1984年證詞或者誓言法 ) 中的條例執行。
2.. 在坎培拉ACT領地中的太平紳士選拔或任用,留任或辭職,必須依照( Section 3A of the Justices of the Peace Act 1989 ) 中的條例執行。
3. 在坎培拉ACT領地中的太平紳士在執行任務時,必須依照(Justices of the Peace (Role) Guideline 2013太平紳士(守則)指導2013) 中的條例執行。
在坎培拉ACT領地中的太平紳士是終身榮譽職,在發生下列情況時,須自動申報辭呈。
1. 不能再適當地完成太平紳士應完成的工作任務(包括;精神心理方面,肢體行動方面,職場工作方面)。
2. 離開坎培拉ACT領地範圍期限將超過12個月。
3. 太平紳士本人提出不希望再保留榮譽職位的意願。
北領地和坎培拉州當地的司法體系制度,一樣是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因為這兩地是土著部落較為集中的地方,因此;特別放下權力,給這兩領地可以自由地制定個別憲法自治的兩個地區。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僅只保留對這兩領地地區中,設定自治法條文的控制權。
北領地遵守的,大部份都是土著種族法,是由英國聯邦政府管轄的自治地,當地的司法系統有些是聯邦政府管,有些則歸英國聯邦政府管,當地的司法條例分有很多的層次。
北領地是由英國聯邦政府直接管轄的自治地,澳洲聯邦政府在北領地的法治權限,是協助並承認和授權啟用,由北領地地方部長或行政管理員,所提出的啟用司法新條文,或廢除舊地方司法自制司法條文。
在北領地最高行政官的職稱 the Administrator of the Northern Territory 北領地部長,而不是governor of the Northern Territory 北領地州長。
在北領地區域中,稱為Administrator of the Northern Territory北領地行政管理員,是由the Governor-General of Australia.澳大利亞聯邦總督,直接任命授權的最高行政執行管理者。行政執行管理者在北領地區域中執法的權限,是高過於北領地州長和代表女王的聯邦總督。
北領地區域中,另還獨設有Aboriginal land councils原住民土地理事會,是聯邦州承認北領地是屬於澳洲原住民的,是維護原住民土地使用的一個地方集團,北領地並設有the Aboriginal Land Rights Act 原住民土地權利法的司法條文,確保原住民的土地權益辦法,能在北領地區域中順利實施。
在2007年以前;北領地是世界上在公路上開車,沒有駕駛時速限制的地方之一。目前縱貫澳大利亞的Stuart Highway斯圖爾特公路,仍是一條在北領地範圍沒有時限的高速公路。
北領地;因為當地的土著部落種族有超過100多個不同的文化和語言。北領地;也是在聯邦國中犯罪比率最高的一個區域。
因此;在北領地中的榮譽公職,在除了對申請人資格的要求,是和聯邦各州大同小異,在職權的分配,還有任期的長短,都和別的州地區不一樣。
在北領地區域中設有3種不同的榮譽公職,分別是J.P太平紳士榮譽職,Commissioner for Oaths監誓委員職位,還有Mediator調解委員榮譽職。
這3種民間榮譽職的職權,是根據聯邦法條例的規定,僅在北領地區域中有效,離開北領地區域範圍則不得繼續行使太平紳士的職權。
J.P太平紳士依據聯邦職權,所公證、認證、見證的司法文件還有司法文檔,同樣的可在澳洲聯邦境內各州地;和在執行英美法系的世界各國的司法界中相互通行。
北領地區域中的太平紳士榮譽職,是依照地區的文化,和居住地區中的居民對司法協助的需求量。一般太平紳士的任期,是不得超過5年。
若有意連任太平紳士的職務,在職的太平紳士須在任期滿之前的5個月,完成申請連任的手續。
在北領地區域中擔任榮譽職的太平紳士,在執行太平紳士的職權時,必須詳細記錄工作的內容,以便日後對文件做出比對和查核。
北領地行政管理員Administrator of the Northern Territory具有終止太平紳士還有當地其他民間榮譽職權的最高權限。
根據北領地的司法條例,凡具有下列資格的人士,則自動賦予太平紳士的權限;
北領地區域中當地最高法院法官;
北領地區域中當地最高法院司法審計師;
北領地區域中當地最高法院常務官;
北領地區域中各地區的法庭法官;
北領地區域中各地區法院中的司法常務官;
北領地區域中各地區司法常務官或司法常務官,包括澳大利亞北領地區域中的家事法庭;
在北領地區域中於各地區中;擔任各直轄市的市長職;
由Administrator of the Northern Territory北領地管理員指定在北領地區域中的任何人。
在以上列名職務的人員,或離職;或退休;當不再具有在職位上的任何資格之後,太平紳士的資格也將自動取消,不再具有太平紳士的任何職權。
在北領地區域中獨有的Commissioner for Oaths監誓委員職位,和太平紳士一樣,是個沒有給付的民間榮譽職。
監誓委員也不得向民眾索取手續費用,否則即視為知法犯法,犯規情形輕者,會被立即停職。犯規情形重者,會被處以司法制裁。 在北領地區域中獨有的監誓委員職位,是專門聽取民間申請人要求具司法功能的口頭誓言,和認證司法文件還有文檔中的文字誓詞。
申請北領地區域中Commissioner for Oaths監誓委員的資格,基本條件是
必須是具有在當地立法議會中;在職的現任成員,
必須是具有能在聯邦參議院中;足以代表北領地資格的當地成員,
必須是具有能在聯邦議院中;足以代表北領地資格的當地選民代表,
必須是具有擁有合格執業證書的;在職的現任執業律師,
必須是具有警察職權的當地成員,
或是由聯邦The Attorney-General.總檢察長;特別指定任命的當地任何成員,
申請人在申請北領地區域中監誓委員的職位時,必須要提出2份不同的,認識監誓委員榮譽職申請人,具有超過至少12個月期限的友人,所寫的書面推薦誓詞的證明文件。
以上具監誓委員的資格的人士,在他們不再具有在職位上的任何資格之後,監誓委員的資格也將自動取消,不再具有監誓員的任何職責。
監誓委員在北領地區域中,最主要的工作是;依照不同的文化背景,監理各種族的口頭誓言,或文件及文檔的司法誓詞,並進行對司法文件、文檔所公證、認證、見證簽署具名,供國際、國內各州、本地法庭使用的文字工作。
監誓委員在北領地區域中,不得在無適當理由的情形下,對民眾拒絕履行本身應執行的權力。
監誓委員在北領地區域中,應即時協助民眾完成監督所需公證、認證、見證並簽署具名的司法要求,即刻完整地完成在司法處理的過程中,司法條例中所有的要求。
監誓委員不得做出虛假不實、與自己本身具相關的利益或透過他人參與其中的活動、工作、職業等等的相關簽署。
監誓委員不得對外傳遞,對大眾媒體公佈或宣傳,自己正在執行案件的內容或所牽涉到的範圍,以免影響到將來判決的結果,除了;是在已獲得事件當事人的書面授權,或是符合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之下的情況中,才得以對外公開案情。
監誓委員在提供服務時,必須保持獨立和於公正不偏的態度,進行相關簽署。
監誓委員在提供服務時,不得要求收取費用或接受禮物或捐贈之後,無論直接或間接,才開始進行相關的簽署工作。
監誓委員不得在執行簽署申請的工作中,以自己在社會上的的特殊權限、信譽或狀態,進行或暗示或自我推荐;而進入任何涉及自己利益的商業交易,或進行具爭議性投資的任何商業或個人商業行為。
在北領地區域中的監誓委員,在執行監誓和簽署司法文件和文檔的職權之前,必須遵守和熟悉由聯邦總督與司法監理處官方出版的證據法司法使用手冊條規,然後得以進行簽署的職權。
在北領地區域中的監誓委員,在執行監誓和簽署司法文件和文檔的職權之前,必須先行檢驗申請人的身份識別證明,及滿意申請人的簽名確實無誤之後,然後監督立誓和進行簽署。
在北領地區域中的監誓委員,在執行監誓和簽署北領地區議院中的法案之參考文件時,必須完全遵守該法案的驗證程序;及任何有關司法聲明中的監誓指示說明辦法。
在北領地區域中的監誓委員,不得為申請人提供法律問題方面的回覆,必須建議申請人向正規律師諮詢在法律上所有的問題。
監誓委員在監督立誓然後進行簽署之前,必須清楚地記錄下為申請人所做的服務項目,加上簽署註冊申請人號碼,申請人必須簽名確認之後,然後監誓委員得以進行簽署的職權。
1. NSW Government Justice of the peace新南威爾斯州太平紳士管理委員會
History of the Department太平紳士管理委員會的歷史http://www.justice.nsw.gov.au//about-us/history
2.About Us新南威爾斯州太平紳士管理委員會的性質和管理內容
http://www.jp.nsw.gov.au/Pages/Justices%20of%20the%20Peace/aboutus.aspx
3.Becoming a JP在申請太平紳士義工職位之前應知的有用訊息
http://www.jp.nsw.gov.au/justices-of-the-peace/becoming-a-jp
4. Applying to become a JP太平紳士義工職位的申請辦法
http://www.jp.nsw.gov.au/Pages/Justices%20of%20the%20Peace/becomejp/how-to-apply.aspx
5. Department of justice and Attorney General
Reappointment Application 連任太平紳士的申請辦法
for current Justices of the Peace in NSW
https://jp.lawlink.nsw.gov.au/public/startReappointment.do
在新南威爾斯州中,申請太平紳士榮譽義工的職位,除了是遵照聯邦的制度以外,是有在太平紳士就職滿5年,就需要重新再申請留下繼續任職的州規法律。(1.2.3.4.5.)
再申請留下繼續任職的太平紳士職位申請人,在曾經的就任期間,是否曾確實做到履行太平紳士的職責,及對當地社區曾有所貢獻,或在種族文化中的被需要,都會被列為再度被任命為太平紳士義務職的重要評估和考量的甄選條件之中。(1.2.3.4.5.)
在新南威爾斯州中,申請太平紳士榮譽義工職位的申請人,是一律都是以在網路線上填寫報名申請。申請人能否靈活使用電腦的技術,在新南威爾斯州的義務公職申請中,是報名成敗基礎的第一大關鍵。(1.)
在新南威爾斯州中,申請太平紳士榮譽義工職位的等待期限,以12週為基本,其中包括在新南威爾斯州議會中的議員同意,應申請人的請求對申請人做出擔保,以及新南威爾斯州中的州總督對申請人資格的審查,還有職位的批准。(1.2.3.4.5.)
在新南威爾斯州中,除了太平紳士榮譽義工的職位,沒有設置其他的民間榮譽義工的職位。太平紳士榮譽義工的職位中,太平紳士在團隊中階層的高低,是以任職的年資和在職務上經驗多寡,來設定新南威爾斯州太平紳士在職能中高低的倫理。。(1.2.3.4.5.)
代司法檢察官的榮譽義工職 Bail Justice 簡稱:BJ,是在民間職權等同法官及法庭的榮譽義務公職。是和太平紳士在司法榮譽公職中的分界點。
在维多利亚州,所設置的 ( Bail Justice司法代檢察官,簡稱BJ ) 是在澳大利亞聯邦國境中,僅只在维多利亚州中;才有的榮譽義工職位。
太平紳士只要離開所屬的州郡省,即會失去在司法上的權限。(Bail Justice司法代檢察官)也一樣,只要離開維多利亞州省地區,不管在何種情況下,都不得再使用在司法上的權限,從事任何的司法工作。以避免對地方上的司法造成混淆,和造成全國司法條規的混亂。
僅在維多利亞州中獨有的司法代檢察官和太平紳士,在澳洲聯邦的司法界中,被統稱為「義務維護社會榮譽及正義為志願」的義務工作者。
太平紳士,是在一般上班時間中,還有在不屬於上班的時間之內,有義務向社會大眾提供文件和文檔的見證和認證的服務。
司法代檢察官;主要是在檢察官的工作時間之外,得以開展有需要將罪犯取消保釋;並有在警局中設置臨時聽審法庭的權限。
以便聽取;立即或繼續還押於看守所中;或申請與兒童有關的臨時住宿處須緊急遷移的聽證會,和依照相關的判決條例法令,執行對犯罪者合法的羈押或釋放應用程序的權限。
太平紳士和司法代檢察官的榮譽職務,都是在每年的5月到6月期間中,可以在《太陽先鋒報》還有《時代報》上見到由 (司法榮譽管理局) 在報界媒體上公開發佈招募的義務職公告。這是維多利亞州政府,唯一開放供民間人士參與的兩個司法榮譽公職。
申請司法代檢察官榮譽職必須滿足資格要求的政策條件是
必須是澳大利亞公民,並具有得以在澳大利亞投票資格的。介於18足歲和70足歲的選民。
必須是從沒有個人自動宣告破產,或被強制宣告破產的記錄,也沒有解除破產的歷史記錄,未來也不會有發生破產可能性的人士;
必須向 (司法榮譽管理局) 提出願意從事司法代檢察官義務工作的正式報名及意向申請書。
保證自己會參加由 (司法榮譽管理局) 所主辦及設置的(代檢察官義務工作)信息說明會。
在接受任命之前,同意(司法榮譽管理局) 各項偵查;包括自己的廉潔道德和在社會上名譽的評估。
在接受任命之前,同意接受 (司法榮譽管理局) 的審核採訪。
必須確實完成司法常識和司法執行的全部培訓課程,包括在電腦線上的偵查權限還有在與罪犯面談及聽取警方報告時的司法執行的法規。
英語非母語的人士,需具備在英文中具有聽、說、讀、寫;流利的才能。
需是通常居住在維多利亞州中的市民。
必須是能夠稱職的執行司法代檢察官職權的適當人士。
申請司法代檢察官榮譽職,在獲得任命前的司法確定的最後定案程序
在(司法榮譽管理局) 執行資格審查完畢後,必須向在維州代表女王最高的權威人士,總督府中的總督,呈報和推薦,適用司法代檢察官的民間人士。
總督府中的總督,必須會同當地政府,聽取司法地位中最高階層的總檢察長的意見和建議,在無異議的情況中,由總督代表女王欽命,由州總檢察長對社會,公開發佈授權於新任司法代檢察官的命令,以昭示天下,以利司法代檢察官,得以執行自己在社會上應盡的義務,以代表女王及皇冠的榮耀型態,義務服務於社會大眾。
司法代檢察官在社會上的作用
司法代檢察官;在維多利亞州中,是依照2014年訂定的 ( Governor in Council行政局總督法 ) 第14章榮譽司法官職 條例section 14 of the Honorary Justices Act 2014所指定的榮譽公職民間人士。
司法代檢察官是只僅存在於維多利亞州中的一個民間義務榮譽司法公職。司法代檢察官在離開維多利亞州時,不論長短期限,都不得繼續執行檢察官的司法權限。
司法代檢察官;在社會上也是具有其基本的社會義務;社會職責,還有社會責任及社會的榮耀義工地位。
司法代檢察官在社會上,必須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強大的人際溝通;交往;和組織能力。
卓越的衝突管理技能。
在工作職場中,和生活環境中,具充沛的主動參與性格,還有靈活性。
擁有十足的自信,能果斷又快速地做出正確度高的決策結果。
遵守承諾,若接受由個人或群體所交付的工作任務,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出最好的圓滿結果。
承諾在義務工作團隊中,努力適應團隊生活,努力提升自己及團隊在社會的價值及功能,盡自己的全力,伸張社會的公平和公義。
努力學習和探索不同文化的意識,深入瞭解不同文化在生活中的意義,並全力尊重不同的文化生活方式,全力尊重不同文化的生活習俗。
在任何困難的情況下;任何困難的時候,都仍能夠保持專業性,及個人還有團隊的紀律性。
昆士蘭州由于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於1859年6月6日親自下詔,遵君主聖旨所成立的州,在澳大利亞其他的州中,都沒有此等榮耀。[10]
因此;在澳大利亞里,昆士蘭州是與眾不同的一州,可以自訂地方的行政司法條規,也可以選擇援用聯邦法中的條例,行使司法上的管轄方式。
在昆士蘭州中;除了設有太平紳士和法定律師公證人的職位之外,另有監審法定聲明文件和文檔的委員榮譽義務職(英語:Commissioner for Declarations簡稱:Cdec )。[11]
除了必須包括聯邦憲法所列出的條例之外,昆士蘭州政府增訂的條例為:
在擔保申請人社會信用還有個人道德方面的,可提供背景調查信息的人士條件:
不是在昆士蘭州警政署中或警察局擔任公職的人員
為在昆士蘭州申請人提供信息以供審核的人士,必須是與在昆士蘭州申請人具有至少超過5年以上的友人關係
提供為在昆士蘭州申請人信息的人士,必須是具有澳大利亞公民身份的人士。[11]
在昆士蘭州申請人在資格申請之前,必須完成太平紳士和監審委員的培訓還有測試:
在昆士蘭州申請太平紳士和監審委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在2年之內自費完成全部在昆士蘭州太平紳士和監審委員公證必知的課程,並取得合格通過
見證在昆士蘭州居民所做出的,得以在國際和昆士蘭州中有效使用的司法口頭誓言;公證在昆士蘭州居民所做出的,得以在國際和昆士蘭州中有效使用的司法文件誓言
依據昆士蘭州司法令,發出得以在國際和昆士蘭州中有效使用的傳票、拘票
依據昆士蘭州司法令,發佈得以在國際和昆士蘭州中有效使用司法審查、通緝命令
依據昆士蘭州司法令,組織小型議事法庭,聽審得以在國際和昆士蘭州中生效的司法議事
依據昆士蘭州司法令,發出得以在國際和昆士蘭州中有效使用的保釋法權限
擔保人還有被擔保人責任及義務應知,等測試的成績合格證明書
不是出生於澳大利亞聯邦國還有昆士蘭州的第一次資格新申請人,還有在5年義工期滿的再申請人,必須檢附具由官方認可的翻譯公證處工作人員,所翻譯的出生地英文版的證明文件複印本。[11]
必須是 在過去不得有被定任何罪行,或在高等法院中有被審理記錄的人士
在過去不得有超過2項任何罪犯行為記錄的人士
在過去4年中,不得有違反“1995年運輸(道路使用管理)法令條例” 記錄的人士
在過去5年內,不得有與酒後駕駛有關的駕駛罪行記錄的人士
在過去必須是從沒有個人自動宣告破產,或被強制宣告破產的記錄,也沒有解除破產的歷史記錄;社會形像及個人道德品行優良的人。[12]
在昆士蘭州申請太平紳士和監審委員職位的人士,在培訓課程的報名資格和語言能力程度的基本要求, 英語非母語的申請人,英語程度除必須具有聽、說、讀、寫的技能和對英文完全的理解力之外,還需要有能以英文創建各式各樣新說明篇章的寫作能力。申請太平紳士和監審委員職位的申請人必須附有英語至少等同 (澳洲學生10年級 = 亞洲教育高中程度學生 ) 的英語能力測試合格通過的正規證明書。[12]
在昆士蘭州中;從沒有間斷的從事義工服務的太平紳士和監審委員,在超過25年;40年;50年;還有60年的服務期限時,可獲得由在昆士蘭州的州司法部部長還有州總檢察官親自簽名的褒揚獎狀。
由司法部部長還有總檢察官頒給太平紳士和監審委員的褒揚獎狀,將由各區的國 / 州省議員,在傳播媒體中介紹給聯邦社會中的一般大眾全體。[13]
1. 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州政府
https://www.sa.gov.au/
About South Australia關於南澳大利亞州https://www.sa.gov.au/about-sa
2.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一般授權委員會官網 - 申請司法太平紳士的辦法說明
Attorney - General's Department - How to become a Justice of the Peace 如何申請太平紳士的義務公職
- Reappointment of JPs太平紳士職責申請以及重新任命的辦法
http://www.agd.sa.gov.au/services/services-citizens/legal-services/justice-peace-services/how-become-justice-peace
3. Royal Association of Justices of South Australia Inc南澳大利亞州太平紳士管理委員會
http://www.rajsa.asn.au/SJs.html
4. 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司法太平紳士在法庭中的權力
http://www.courts.sa.gov.au/Community/Pages/Justice-of-the-Peace.aspx
5. Justice of the Peace Services南澳大利亞州-司法太平紳士的服務範圍
http://www.agd.sa.gov.au/services/services-citizens/legal-services/justice-peace-services
6. 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一般授權委員會官網 -民間代法官職責的說明及申請辦法
Attorney - General's Department -Who are Special Justices?誰是民間代法官?
http://www.agd.sa.gov.au/services/services-citizens/legal-services/justice-peace-services/information-justices-peace-jp
7.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一般授權委員會官網 -民間投訴代法官職責的說明及辦法Attorney - General's Department -How do I make a complaint?
http://www.agd.sa.gov.au/services/services-citizens/legal-services/justice-peace-services/information-justices-peace-jp
8.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君主立憲制
【以下資訊參考來源】6.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一般授權委員會官網 -民間代法官職責的說明及申請辦法
Attorney - General's Department Who are Special Justices?誰是民間代法官?http://www.agd.sa.gov.au/services/services-citizens/legal-services/justice-peace-services/information-justices-peace-jp
在南澳大利亚州的義務司法公職中,除了有司法太平紳士的民間義務司法榮譽公職位置,另設有對民間人士所開放的代法官義務職的Special Justices簡稱SJ榮譽公職位置。(6.1)
代法官的榮譽公職,是僅存在南澳大利亚州憲法的一個州民義務職,和司法太平紳士在司法界中的地位相等。
但是;是在執行南澳大利亚州憲法時,並不平行的一個司法分界點。(6.1)
代法官是有必須履行在南澳大利亚州中青少年法庭陪審的義務,並具有為青少年法庭中的法官;提供資訊準確適合在審理期間援用,曾經被判決過已定案的司法條例建議,供法官參考並做出最終合理判決結果的職責。(6.1)
在南澳大利亚州的太平紳士,可以自費接受代法官的課程培訓,並具通過代法官職的司法測試,是可以兼任代法官的職責。但是;代法官不可兼具太平紳士的職責。(6.1)
在南澳大利亚州的太平紳士,還有代法官的義務職任期,是10年為一任,期滿可再經過申請的手續重新申請連任。但在重新審核的過程中沒有通過審查程序項目,則視為申請人自動卸責,不得連任。(6.1)
【以下資訊參考來源】
2.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一般授權委員會官網 - 申請司法太平紳士的辦法說明Attorney - General's Department - How to become a Justice of the Peace
如何申請太平紳士的義務公職 - (2.1)Reappointment of JPs太平紳士職責申請以及重新任命的辦法http://www.agd.sa.gov.au/services/services-citizens/legal-services/justice-peace-services/how-become-justice-peace
在南澳大利亚州中,太平紳士義務公職為社會的服役年限,於2006年7月1日遵照該州地方所自訂的 (the Justices of the Peace Act 2005 太平紳士與榮譽公職管理 2005年新南澳大利亚州太平紳士職權憲法規則)中,已被刪修去除原本是終身職責的條例,改為遵照該州任期10年的新法條文。(2.1)
(新2005年新南澳大利亚州太平紳士職權憲法) 適用於自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4月15日期間,通過在南澳大利亚州申請太平紳士義務職位的所有人士。(2.1)
南澳大利亚州政府備有至少3年以上期日的緩衝期,以因應於施行(太平紳士的重新任命辦法)改革政策的期間,南澳大利亚州政府還有在南澳大利亚州司法部;在執行新法期間,能夠避免造成社會民眾不當的反應;並防止在適應新法時,所預估會產生的困難和困擾。(2.1)
【以下資訊參考來源】
7.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一般授權委員會官網 -民間投訴代法官職責的說明及辦法Attorney-General's Department -How do I make a complaint?http://www.agd.sa.gov.au/services/services-citizens/legal-services/justice-peace-services/information-justices-peace-jp
7.1.澳大利亞聯邦國‧南澳大利亞州‧一般授權委員會官網 -民間投訴代法官職責的申請辦法Attorney - General's Department -Complaint form
在南澳大利亚州的民眾;如果對太平紳士和代法官的行為或服務態度不滿意,是可以進行投訴的動作。但一定必須是書面文字的形式。(7.1)
表達的語言文字不受任何的範圍限制,公務部門有官員可代為翻譯。(7.1)
只要在申請表格中列出代法官還有太平紳士的在職身份編號 (如果能取得),事件發生的日期、時間、地點,還有事件的詳細內容,或列出太平紳士和代法官違反(榮譽公職守則) 上的任何行為,(司法榮譽授權委員會Attorney - General's Department)和(南澳大利亞州太平紳士管理委員會Royal Association of Justices of South Australia Inc)會對太平紳士和代法官做出公正的司法調查,並會按照 (榮譽公職法)的條例,做出紀律處份。(7.1)
民眾在投訴南澳大利亚州的代法官還有太平紳士之前,應先三思太平紳士和代法官在職責中,對社會還有民眾所提供的貢獻,太平紳士和代法官在社會功能中的重要性。(X)
在香港已經實行了170年的太平紳士制度,是一個有效的監督、視察制度。它提供一個獨立渠道,方便有需要人士提出投訴,並讓有關方面按規定就投訴進行調查、跟進工作。此外,相關的決策局或部門也可藉太平紳士提出的意見及建議,改善有關設施和服務管理的問題。
香港的太平紳士制度是香港總督根據《英皇制誥》第14條而設立。1843年,首任港督砵甸乍特選了44位社會人士成為治安委員,組成「英屬香港治安委員會」。及後,「治安委員」擴大權利及易名為「太平紳士」。早期香港的太平紳士全屬英國洋人,及至1883年12月黃勝被委任成為首位華人太平紳士。自此,不少華人陸續被委任為太平紳士。
在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此制度保留。香港特區政府並於1997年頒布了《太平紳士條例》(香港法例510章),從而確定了太平紳士在香港回歸後的法律地位。
現時香港太平紳士分為官守太平紳士、非官守太平紳士、新界太平紳士三種,三者的產生程序和條件上均有差異,但前兩者於職能及地位上沒有分別,只有新界太平紳士比較特別。
官守太平紳士都是公職人士。在政府官員當中,一般而言只有在政府有十五年以上經驗者的副署長、副秘書長又或者如助理署長,才會獲選為官守太平紳士。另外,全港十八區的民政事務處的民政事務專員,會自動成為官守太平紳士,方便協助執行職責。官守太平紳士在離開公職時,自動卸任。
非官守太平紳士一般要經過由政務司司長為主席的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委員作遴選,再由行政長官(政權移交前則為港督)委任,委任人士並沒有特別要求,一般都是熱心公益事務人士,又或是對香港社會有貢獻者。
新界太平紳士則由政務司司長按認為合適他決定的條款及條件,在已經擔任非官守太平紳士的人中委任。
香港的太平紳士其中一項職責為巡視如監獄等羈押院所,接受被扣留者的投訴,避免懲教署對扣留人士施行法院判決以外的刑罰。太平紳士同時可監理和接受市民的宣誓和聲明,使該宣誓或聲明具有法律效力,此範疇的工作中最為人所熟知的是於每次六合彩開彩攪珠時聯同獎劵基金受助機構代表負責監理開彩結果,非官守太平紳士還有可能擔任各類咨詢委員會的委員。
如同其他由香港特區政府或前殖民地政府授予的勳銜一樣,獲委任為太平紳士的人可在其名字後加上「JP」字樣,作為個人正式頭銜之一部份。在香港一般人視成為太平紳士為一種身份象徵,因此有不少社區人士皆踴躍捐款或擔任公職,以期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在過往,香港的太平紳士亦一如其他英聯邦國家一樣,需要審理案件;但現時其職能已被具有法律資歷的全職裁判官所取代。
在加拿大各省的司法制度中,太平紳士的職務包括作為較為輕微案件(例如違反交通條例)的裁判官。加拿大太平紳士全部都由該省省長提名,由省督委任。但是,要成為太平紳士的人士都需要有一些專業資格或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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