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Nlu/archiv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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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有妨礙任何人的編輯也沒有回退別人編輯,儘管我對很多人的編輯很不滿意,我還是盡量避免編輯大戰,我的編輯都是引用原文章所以也沒有扭曲原評論者的原意,我引用的也都是公開的新聞稿不是私人日記,對於公開發言與紀錄當事者本來就要為其言論負責,你認為有失中立性,條目中本來就還有其他編輯者所編輯的各種的意見,我的編輯也不過是中多角度中的一種,如果你覺得有中立性不足就請你補充其他更多的有可供查證來源的資料或更多元的看法,請不要一直回退我的編輯。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7:22 (UTC)回复[回复]
請尊重其他編輯者
這些評論的中立性來自原作者,請向原作者投訴,我只是把各種公開的評論歸納相關條目而已,而且原作者皆為台灣資深媒體人與知名大型媒體的專欄主人,專門發表多篇台灣政治相關評論與新聞,算是政治評論的專業人士,引用他們的評論是很合宜的。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7:37 (UTC)回复[回复]
- 中立度問題當然原來是他們本人引起的,但是是您加入維基百科條目的。請您再閱讀一下Wikipedia:中立的观点。特別是這一段:
常見的爭議往往是:一位編者聲稱,某項事實是可查證且可列明來源的,因此應該收錄。
在這一類型的爭議中,需明確的一點是,可供查證是不能凌駕於中立性之上的。既可查證又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有可能仍然會表達觀點或有選擇性地引用材料;在文字描述上使用贊成或否定的語氣,而非中立描述的適當語氣;讓某一觀點顯得更為突出或更可質疑,而不是中立觀點的呈現方式;排斥或給予某一觀點不應有的地位;在描述中傾向於強化或弱化某一觀點;以及其他可能令讀者對主題產生偏見的因素。
可供查證只是一項內容標準。中立的觀點才是維基百科的核心方針:它是強制性的、不可協商的且必須為所有條目遵循的標準。對於不合理的比重、非中立的事實甄選和行文表達乃至個人觀點,都不能以可供查證與可列明來源作為為之辯護的理由,哪怕一點點也不行。這兩者是不同的問題,都應該被完整地考慮到,以決定條目中到底能展現哪些內容。
實在是很不解,對台灣政治人物條目引用在國際知名媒體資深專門研究台灣政治的政治記者所寫的評論有甚麼不對,每個人都是主觀的,我也沒竄改或斷章取義原作者的意見,我也充分說明原作者和原媒體,如果你們覺得蕭師言夫妻的評論不夠中立,如果不滿意請多補充和擴寫其他觀點和資料平衡,或對蕭師言夫妻加以說明,而不是刪除別人收集資料和撰寫的心血。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8:55 (UTC)回复[回复]
- 請您解釋一下;加入他們的評論符合以上的規定嗎?若您認為符合,請解釋為什麼符合。此規定不是我寫的;我只負責幫忙執行。若您無法解釋,我將回復。 --Nlu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22:31 (UTC)回复[回复]
[[User:Sameboat|同舟]指稱我在蕭師言多番加入缺乏可靠來源的極不客觀、抹黑的評論字眼卻沒說明清楚,請同舟 (留言)說明清楚我那些編輯是與事實相反的極不客觀、抹黑,請不要含沙射影,請將同舟認為有失公允的段落提出討論,否則我覺得[[User:Sameboat|同舟]對我的形容是有欠公道是一種對我的抹黑,請管理員處理這件事情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8日 (二) 09:26 (UTC)回复[回复]
希望您能協助處理匿名IP的破壞
抱歉打擾。219.70.171.118、210.70.131.254最近頻繁地進行破壞,方式為屢次加入不實資訊,如改變設施所在的行政區,試圖造成使用者混淆[1]。本人擁有有力證據指出此兩IP為同一人所為。事實上,該IP的擁有者此人自2010年11月起,即更換了多組IP,對維基百科進行了多次且頻繁的破壞(謹列出過去曾通報過的幾組:61.62.92.16、115.43.138.184、210.70.131.254、61.62.94.195、61.62.94.228、61.64.174.228、61.62.110.217,查閱其編輯紀錄,不難發現是同一人所為)。破壞的範圍廣及台北捷運、高雄捷運以及多部動畫作品的相關條目(甚至廣及英文維基百科,故遭到封禁和數次警告[2])。面對如此囂張、遭到多次封禁仍屢勸不聽的用戶,如何是好?希望您能協助處理。Howard61313 歡迎留言2011年3月10日 (四) 15:31 (UTC)回复[回复]
关于页面移动
好,既然这样,我就要提一提了: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和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当前里面写的都十分清楚:“务必在提出移动请求之条目的讨论页中发起讨论”、“请先在相关条目的讨论页中发表”,因此阁下的移动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
- 我很愿意和维基人讲情理,但如果阁下更喜欢法理,我也愿意跟着一起讲法理。但恕做不到同时既讲情理又讲法理,我每次只讲一个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4日 (一) 13:32 (UTC)回复[回复]
Nlu请更多地阅读一些zhwiki里的policy;目前你我都已进行两次回退,不能再多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4日 (一) 13:39 (UTC)回复[回复]
您將規定斷章取義了:整句講的是:
若在更名上有重大爭議者,請先在相關條目的討論頁中發表,同時應加入{{命名}}模板。
就已有的討論來說,我在移動時無人提出任何爭議。您要這樣的扭曲情況,我只能請您三思。 --Nlu (留言) 2011年3月14日 (一) 20:00 (UTC)回复[回复]
- (:)回應:阁下只看了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当前的要求“若在更名上有重大爭議者,請先在相關條目的討論頁中發表”,而在其母页面维基百科:移动请求中则说“务必在提出移动请求之条目的讨论页中发起讨论”。这个务必是绝对必要的,我在Sosoni' 语被阁下移动前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该移动的讨论,包括阁下所说的“过几个小时……”;甚至在这一留言的过程中都没有看到,后来还是凭着猜测找到了Symplectopedia的贡献记录,才看到移动请求中有内容。
- 我不了解阁下的编辑解释习惯:凡是执行移动请求都写“XXX要求”,“Symplectopedia要求”字面解释就是阁下对人不对事,凡是“人品好”的人要求的,都给移动。这句话确实是气话,不过不构成人身攻击(够不够成“挑衅”,那得由阁下说了算)。如果当初知道阁下是在执行移动请求,我是绝对不会这样说的。
- Symplectopedia的移动请求,可以再次提出,但要在讨论页挂标签。——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5日 (二) 02:09 (UTC)回复[回复]
- 這仍然是扭曲事實。我通常讓大家有幾天時間討論移動要求;若無人反對,我就會移動。這絕非我對Symplectopedia或其他編輯者偏心;請您觀察其他討論。 --Nlu (留言) 2011年3月15日 (二) 06:21 (UTC)回复[回复]
- 扭曲什么了?你和Symplectopedia都没在讨论页挂模板,就算给一年的时间也没有用,应为那些关心相应条目而把相应条目纳入监视列表的编辑者没有得到任何通知;这就好比一次会议,如果我拉上书生在北京的某个胡同开了一年的会,商定将Nlu开除出中文Wikipedia并通过,而后把你开除了以后阁下肯定会找回来说我们,想想那时如果我告诉阁下“我们的会议对全世界公开,我们等了阁下一年都没等来,这才通过了‘将Nlu开除出中文Wikipedia’的决议,其过程完全公正”,请问阁下会怎么想?
- 我也并没有说阁下對Symplectopedia偏心,当初的误会是看了阁下的编辑留言所致;正是因为我在看了阁下的贡献记录,我才说“如果当初知道阁下是在执行移动请求,我是绝对不会这样说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5日 (二) 15:19 (UTC)回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