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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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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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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又称“三大条令”,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註 1],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军的基本纪律制度规章。

简介

早在1930年,中国工农红军就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1936年8月,红军到达陕北后,制定发布了《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令》。而《队列条令》的制定,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才被搬上议事日程。[2]

“共同条令”这一说法开始于1951年,当时的中革军委提出要“制定共同条令,统一全军的纪律和制度”。在毛泽东周恩来刘伯承等人的主持及苏联驻华军事顾问和专家的参与指导下,各项军事法规的制定工作全面展开,《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三部条令并在一起颁布,合称为“共同条令”,这一用法也沿用至今。共同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从领率机关到基层部队,从高级将领到普通士兵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法规,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军队日常活动,包括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等最基本的行为规范[3]

共同条令历史上经历过多次修改。现行的共同条令于2018年4月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并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4]。2025年2月,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公布,并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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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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