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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運會跆拳道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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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運會跆拳道比賽於2009年9月9日至12日在棗莊滕州体育中心体育馆舉行。賽事設有8個小項,每天進行兩場決賽,共頒發8面金牌[1]。所有運動員均要通過預賽取得參與十一運會的資格。為期4天的賽事中,兩位奧運金牌得主—羅微與吳靜鈺最終均贏得冠軍,至於在北京奧運中取得唯一一面男子組銅牌的朱國則在淘汰賽出局,無緣獎牌。總括而言,是屆全運會之跆拳道項目獎牌分佈極為平均,在8個小項中,共有7個代表團贏得金牌。
預賽
本屆全運會的跆拳道項目的預賽分為兩個階段。在首階段中,每個級別的首12位運動員可取得參賽資格。而在第二階段中,晉身半決賽的運動員可取得最後的名額。另外,賽事又設立如有運動員於預賽期間代表國家隊出戰世界錦標賽並取得前三名,均可取得參賽資格[2]。
賽事執法
本屆全運會的跆拳道賽事採用國際跆拳道聯會於2009年4月新修訂的規則,包括比賽場地的縮少、擊中對方頭部由可取得兩分升至三分等[3]。另外,為求更加公平,本次賽事請來了8位分別來自加拿大、日本等的國際裁判執法,是全運會中首次以海外裁判負責執法跆拳道賽事[4]。
獎牌分佈
獎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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