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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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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 (俄语:Соглашения об общих принципах для урегулирования вопросов между Союзом ССР и Китай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ой)[1] 十五條,簡稱中蘇協定,1924年5月31日中国政府代表顾维钧和苏联政府代表加拉罕在北京签訂。[2]自簽字日起即生效力。附屬條約中最重要的「暫行管理中東鐵路協定」十一條同日訂立,自簽字日起即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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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內容並沒有落實,此時事實上獨立的外蒙古於1924年11月24日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國。另外,因為中東鐵路問題,張作霖的中華民國東三省自治政府不承認《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蘇聯遂與張作霖訂立《奉俄協定》。1925年3月18日,因直系倒台,《奉俄協定》獲追認為附件。
1936年3月,苏联与蒙古人民共和国签订《苏蒙互助议定书》,实质上推翻了该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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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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