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運用於18世紀的瑞典,自1930年隨著宣傳分析和傳播研究的發展而興起。
此方法最先被用在報紙內容分析研究,隨著研究方法的成熟,和電腦科技與統計軟體的進步,已被廣泛的運用在傳播學和其他社會學科,並成為了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
根據Bowers提出內容分析法的定義,不是針對內心是否客觀而且有系統或量化,而是內容分析的價值,即是傳播內容利用系統客觀和量化方式加以歸類統計,並根據這些類別的數字作敘述性的解釋。
透過量化的技巧和質的分析,以客觀和系統的態度對文件內容進行研究和分析,分析傳播內容中各種語言和特性,不僅分析傳播內容的訊息,而且分析傳播內容對於整個傳播過程所發生的影響,藉以推論產生該項內容的環境背景和意義的一種研究。
| 此條目 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3年1月8日) |
- 形成問題或假設︰切忌漫無目的為研究內容計算次數,分析要在研究進行前,才不會徒勞無功。
- 界定母群體︰明確規劃內容主體的界線,賦予母群體設定的操作定義。
- 抽取樣本︰抽取樣本為研究對象,掌握母群體特性,才會有代表性。
- 界定分析單位︰隨類目不同而有差異,內容分析常包含許多特性,所以必須容納不同分析單位。
- 建構類目︰內容分析的核心工作,類目厘定清楚,應該保持互斥、詳盡、信度高等原則。
- 建立量化系統︰內容分析是定量分析,量化系統的建立為必要。
- 執行預測建立信度︰建立信度之前必須施行預測,檢視類目定義是否清楚明確。
- 依照定義將內容編碼︰將分析單位規劃到類目就是編碼,依照類目和分析單位的定義。編碼者依照類目和分析單位判讀內容,必須設計標準編碼表,制定統一量尺,才能堅守標準。
- 分析資料︰依量化方式,設定處理方法,辨別描述性統計和推論統計的適用性。
- 結論解釋︰驗證變項之間關聯性的假設,闡述與推論這些假設。
- 非親身訪談法技術︰研究人製造出的傳播內容,和推敲傳播內容的問題,不直接觀察人的行為,或是要訪問他們。因此,測量時不會受到測量行動本身的干擾,被觀察的內容不會察覺被觀察,因此反應不會不穩定。
- 經濟效益︰內容分析不貴,學生也能負擔。
- 字裡行間的涵義難以捉摸,形成編碼困難,意義可能有多種,可能存在多於一種模型解釋同一概念。
- 不能作為唯一推論的資料,須配合其他資料才能做定論。
- 對於尚未出現的議題,缺乏研究的相關資料難以達到現成資料的內涵。
- 不能体现用户的主观感知
- 研究範圍的數量選取的是比較樣本,而有限的樣本要推往無限有困難,容易參雜個人意見。
- 類目和分析單位是無法普遍窮盡,並且這些意義彰顯都是主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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