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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歲
中國古代天文及占星學中,與木星軌道相同但方向相反的一顆虛星,後被人格化為神祇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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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歲起源
中國春秋戰國時採用「歲星紀年法」,就是用木星在天上的位置來表示年度,由於木星繞行太陽一周天約略為12年(由於行星有順逆伏留的現象,故以「約略」表示。這也是「歲星超辰」的主因)。
《續文獻通考·郊社考卷一百九》:「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木星一歲行一次,歷十二辰而一周天,若步然也。自子至巳為陽,自午至亥為陰,所謂太歲十二神也。」古人將周天分成十二段,每段對應一個地支。而木星每十二年繞太陽一周,大致上就是每歲行一次。
是故,值年木星的真實位置,就在值年地的六合位。例如:子年,木星在丑;辰年,木星在酉,寅年,木星在亥;卯年,木星在戌,午年,木星在未。巳年,木星在申,剛好形成中國地支的「六合」。
衍生觀念
太歲最早出現在《荀子·儒效》篇中。
太歲為十二辰之神、歲神,下有十二月將與日值丁甲[1]。也有人將太歲視作天神之最尊貴者,術數家以太歲為眾神煞之首,形容為君王。一直到清代,中國官方在每年立春日會在「迎春」禮的時候祭祀春神、春牛、芒神和太歲,不過民間並不參與立春拜太歲的活動,這個傳統的起源還不清楚,但一直持續到宣統退位,民國建立才跟著消失。

在戰國時代,太歲已經成為當時流行的數術中的一個神煞,不過漢代以前的文獻沒有祭拜太歲神的紀錄。最早將太歲視為神明的記載見於東漢王充《論衡‧譋時篇》:「太歲,歲月之神;用罰為害,動靜殊致,非天從歲月神意之道也。」自此之後,「太歲」就一直是潛伏在民間的凶神,通常並不祭祀,但又有若干與之相關的傳說,內容都是某人冒犯太歲而遭受到災難。
目前可考證的最早人格化太歲神是殷郊,被認為是太歲的領袖。南宋咸淳十年(1274年)作序的彭元泰《天心地司大法》(收錄於《道法會元》),文中便有「北極御前顯靈體道助法馘精滅魔地司猛吏太歲大威力至德元帥殷郊」的稱號,以及若干關於召請殷郊降臨的咒法。元代《三教搜神大全》則記載一神人喚作「太歲殷元帥」,該傳長達六百五十餘字,而大部分的故事與《封神演義》非常相近,由以上可知殷郊的傳說在宋、元時已經成形。明代《封神演義》亦提及殷郊為「值年歲君太歲之神」。
臺灣目前奉祀殷元帥的寺廟並不多,主要奉祀方式有下面兩種:
- 作為太歲殿之主神-如高雄市新興區大港埔鼓壽宮。新北市淡水區正興宮[2]、臺南市關廟山西宮、苗栗縣竹南后厝龍鳳宮則同時奉祀斗姥元君(道教中眾星之母)和殷元帥。
- 作為玉皇上帝之護法神-如新北市樹林區五聖山慈鳳宮凌霄寶殿、雲林縣褒忠鄉馬鳴山鎮安宮靈霄寶殿等。
另有部分廟宇如高雄市前鎮區無極天正興宮一樓主祀殷郊太子;臺南市安平區金門館海頭社伍德宮、新北市泰山區奉德宮(前述伍德宮分靈)、高雄市苓雅區無極德原宮、高雄市旗津區開基旗和堂等亦配祀之,並多以農曆七月十九日為其聖誕。
六十太歲則被認為與六十甲子互相對應,每一年各有一位太歲神輪值。此信仰出自清代北京白雲觀,由於佛教摩利支天菩薩信仰傳入中國後,被道教視為北斗與眾星之母,故稱斗姆元君或斗姥元君。白雲觀先禮斗姥元君後拜太歲的做法在華人世界廣為流傳;也有道士教導犯太歲的信徒,每天早起洗漱之後,念七遍「唵摩利支娑婆訶」,祈求斗姥元君化解一切災難。
也有廟宇把首年太歲星君(甲子年太歲)視為太歲的代表,如臺灣高雄市鳳山區五甲龍成宮。
《三命通会·卷二·论太岁》也提到了太岁,说太岁是一种神祇,是一年的主宰,诸神的领袖;还说根据生辰八字不同,可推断当年太岁对命主有利还是有害。
按照时间上来分,太岁分为游行太岁和当生太岁两种。前者为当年的轮值太岁,比如丙子年的太岁为郭嘉;后者为命主出生时所对应的太岁,比如丁丑年出生的人的当生太岁是汪文。命主的大运与太岁和谐,表示一年顺利;大运与游行太岁不和,则当年不顺。命主的日干伤克游行太岁,祸较轻;命主的日干被游行太岁所伤科,其祸较重。
按照命主的日柱与当生太岁的关系,太岁又可以分为真太岁和征太岁两种。前者是与命主日柱等同的太岁,比如甲子日出生的人的正好遇到甲子年(甲子太岁),那么这个太岁就是此人的真太岁,又叫转趾煞;后者是被命主日柱相冲克的太岁,被命主的大运干支冲克的太岁,或者与命主日柱性质相反的太岁。碰到真太岁的人,如果大运干支与太岁干支相和,则吉,反之则凶;碰到征太岁的人,则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吉凶只是大致的趋势,也就是说,如果与太岁相和,可是命主四柱中的其他部分扰乱了这种关系,那么也会由吉转凶;如果与太岁不和,可是命主四柱中的其他部分起到了调解的作用,那么也会转祸为福。比如,癸巳日生的人遇到癸巳年,这是真太岁,本应该是吉,可是偏偏他的大运是丁亥,丁亥与癸巳冲克(丁火与癸水相克,亥水与巳火相克),因此这年是凶年。再如,甲日出生的人克戊年太岁(甲木克戊土),本应是凶,但如果此人四柱中有癸来与戊相合(戊为阳土,癸为阴水,阳干克阴干为相合),戊癸化合生火,便可以制服甲木,这样一来,就可能逢凶化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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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太歲,為通書、農民曆常使用的神煞。根據唐代李淳風的四利三元,「一太歲、二太陽、三喪門、四太陰、五官符、六死符、七歲破、八龍德、九白虎、十福德、十一弔客、十二病符,太陽、太陰、龍德、福德為吉,餘方為凶。」
如2012年為壬辰年肖龍為太歲,肖兔為病符,應以順行排列十二太歲。《四庫全書》子部《協紀辨方書‧乾坤寶典》曰:「病符」主災病,常居歲後一辰。曹震圭曰:居歲後一辰是言「舊歲」也。新歲將旺,舊歲必衰,衰則病也。所謂「舊歲」亦是「舊太歲」也,「新歲」為「辰」;「舊歲」為「卯」。
病符:子年在亥;丑年在子;寅年在丑;卯年在寅;辰年在卯;巳年在辰;午年在巳;未年在巳;申年在未;酉年在申;戌年在酉;亥年在戌。

臺灣傳統是在農曆正月初,請道士寫著中間寫著「太歲○○星君到此鎮罡」、信徒姓名住址和生辰八字寫在左下方的紅紙,然後將此太歲符帶回貼在神位下[4]。
在臺灣現代,大部分臺灣廟宇主張正沖、對沖兩個生肖民眾安太歲即可,不過有部分廟宇則主張本沖、對沖、左右偏沖者都需要安太歲,有四個生肖、六個生肖都需安太歲之說,引起質疑廟宇斂財的聲浪。[5]亦有部分廟宇保持發放太歲符的傳統,如臺灣臺北市行天宮。[6]
參考資料
參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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