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刘志强 (1963年)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刘志强(1963年7月—),汉族,山东鄄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84年毕业于国际政治学院英语系英语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公安部外事局工作,历任欧洲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国际联络处处长,外事局副局长,国际合作局局长。期间,1991至1992年以国家公派生身份在英国埃克斯特大学学习,获警务研究文学硕士学位;1996至1997年挂职任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2000至2003年,任国际刑警组织执委会委员。
2012年6月,空降地方,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青海省公安厅厅长,成为副省部级领导干部[1]。2016年1月,回京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3],2023年6月卸任[4]。
2024年4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5],成为继前任何挺之后又一名落马的青海省公安厅前厅长,距离其前上司,司法部原部长唐一军落马不足一月。
2024年10月22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6]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4月,被告人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45万余元。
2025年7月22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强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7]。
Remove ads
参考资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