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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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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委员会提出,经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布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保护单位自1981年公布第1批名单以来,已公布5批。[1][2][3][4][5][6][7]
- 第一批:1981年12月12日公布,共?项
- 1984年升格1项:沿河城及敌台(升格为第三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第二批:1985年12月3日公布,共?项
- 1990年升格1项:三官阁过街楼(升格为第四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1993年-1995年撤销2项:龙泉务辽金瓷窑遗址、“东胡林人”遗址(列为北京市地下文物埋藏区)
- 1995年升格3项:宛平县抗日烈士纪念碑、挺进军司令部马栏村驻地、灵严寺(升格为第五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三批:1996年7月25日公布,共?项
- 第四批:1998年11月23日公布,共?项[8]
- 2001年升格3项:天利煤厂(73、75、77)、双林寺、川底下村(升格为第六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2003年升格2项:灵岳寺、白瀑寺(升格为第七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 第五批:2005年9月7日公布,共13项。同时因行政区划调整,撤销1项此前公布的项目(太古化阳洞石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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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文物保护单位
绿底为升格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项目;黄底为已撤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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