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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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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迫害是一種政治迫害,指一個國家的法官或檢察官或相關單位基於隱藏背後司法真相有關的政治或目的與利益,而利用國家司法機器不擇手段地對尋求司法真相之法院之原、被告或申訴之人,以合法有效的不實的裁判書或公文書,作違反基本權利之得、喪、變更等不利益方式進行迫害。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0年2月22日) |
手法
司法迫害常見的手法包括:
- 濫訴:對政治異議人士或社會運動人士提出毫無根據的刑事指控或案件。
- 偽造證據:捏造或篡改證據,以支持對被害人的控訴。
- 隱匿證據:故意隱藏有利於被告的證據,導致審判偏向控方。
- 偏袒特定利益方:法官受到政治壓力,而裁判偏向政府或統治階級利益。
- 非法限制辯護:阻止被告聘請律師,或剝奪律師正常辯護權。
- 操縱審判程序:拖延審理、秘密審理,或以非正當的方式進行審判程序。
- 重複起訴:即使案件已結束,也不斷提出新指控,使被害人疲於應付。
- 名譽抹黑:公開不實指控,進而降低被害人的影響力或社會地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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