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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福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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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清治時期的民變之一,由發起人吳福生藉中部大甲西社事件乘機起事的反清事變。
背景
原籍福建漳州之吳福生遷住至鳳山縣,雖有地兩甲,卻終日不事生產。由於其曾參與朱一貴事件,加上平日又常與羅漢腳往來,便引起地方官的懷疑。得知自己被懷疑的他,因而心生不安。適逢1732年大甲西社的平埔族起事,為平此亂,駐台灣營兵多被抽調至中部。吳福生便挑此時機,與熟識的五名友人相約起事[1]。
經過
吳福生先與熟識的林好、吳慎、許籌及楊秦(清)結拜為兄弟[2],由其自封元帥[1],指派識字的楊秦為副元帥,並找來謝倡為軍師[2],其他三人則為國公等。2月28日,起事六人與數十名朱一貴舊部會合,豎起寫有「大明得勝」的旗幟。3月28日,乘夜放火焚燒鳳山城附近的岡山營,3月29日再燒石井汛與汛塘等地[3],並另派人攻占埤頭(今鳳山市)布店[1]。乘此勢,吳福生等人在一星期內聚集超過300人參與。4月2日焚燒萬丹巡檢衙門[4],但被懷忠里義民所推舉的大總理侯心富率義民追入內山外[5]。4月5日,終與官府軍隊於鳳山城外發生兩天夜戰役,其中28人以竹篙槍(竹桿)殺害滿清守備張玉(清)[6]。後因懷忠里侯心富、李炳鳳、張日純和鍾南魁等義民執「大清」旗號前來相助,加上台灣鎮總兵官王郡帶兵支援,致使吳福生敗退逃亡。同年5月,共30餘人被捕,而吳福生於5月3日被清軍拿下,其後遭殺害[3]。
後續
- 事件後(雍正十一年/西元1733年),巡台御史覺羅柏修奉旨重修六堆忠義祠[7]。
- 乾隆年間,禮部侍郎吳金提出將臺灣另分一省之原因便是朱一貴事件、雍正年間的番亂以及此事件[8]。
- 亂平後,王郡見中部大甲西社番亂未平,便抽調下淡水客庄義民前往協助[5]。事後,朝廷獎賞有功官民,然有記錄獲賞之義民卻僅有369人(另說370餘人)[9]。
- 蔴薯社(岸裡舊社,即今臺中縣后里)的潘敦仔,因助官方平定本事件與大甲西社事件有功,被任命為第三任總土官,使其家族勢力達到巔峰,同時也是岸裡社群的黃金時期[10]。
- 王郡因平亂有功,平調福建水師提督[11]。
- 乾隆元年,平定吳福生事件有功的林氏兄弟林桂山與林豐山,向鳳山縣令申請開發美濃一帶。兄弟率100多名庄民定居於美濃溪以北,以「瀰濃庄」為名,並興建土地廟,奉為開基伯公[12][13]。
影響
- 在朱一貴事件與本事件後,清廷對臺灣義民的政策開始轉變。由原本的被動接受與事後封賞,轉為主動提倡,並招募異籍人士以箝制台灣內部閩粵漳泉間的鬥爭[14]。
- 六堆因參與平定朱一貴事件與本事件有功,除封賞外,也為朝廷默許可擁有正式軍隊的規格,並成為清領時期獨特的民間地方團練[15]。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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