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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加·博登海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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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加·博登海默(德語:Edgar Bodenheimer,1908年3月4日—1991年5月30日),德裔美国法学家[1]。
生平
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1933年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为躲避纳粹而移居美国,1937年在华盛顿大学获得法学学士(LLB)学位[2]。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
1987年,邓正来和姬敬武翻译了博登海默1962年的著作Jurisprudence: The Philosophy and Method of the Law(中文名为《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博登海默开始为中国法律界所熟知。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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