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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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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苞(1668年5月25日—1749年9月29日),字靈皋,一字鳳九,晚號望溪,安徽桐城縣人,清代文学家,首創散文流派桐城派。與劉大櫆、姚鼐合稱桐城三祖。
生平

康熙七年(1668年)四月十二日,方苞生於江南六合留稼村。五歲課章句,稍長治經書、古文[1],“凡《易》之體象,《春秋》之義例,《詩》之諷喻,《尚書》、《周官》、《禮記》之訓詁,先儒所已云者,皆粗能記憶。”[2],早年不喜宋儒之說[3]。康熙三十年(1691年)遊京師,康熙四十五年會試中式第四名,但因母病回乡,未參加殿試。
康熙五十年(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發,方苞因给《南山集》作序而牵连入狱,在狱中两年,坚持著作,著成《礼记析疑》和《丧礼或问》。經李光地營救,才免於難。康熙五十二年,康熙以“方苞學問,天下莫不聞”,命方苞以白衣平民身分入值南書房,成为清聖祖、清世宗、清高宗三朝皇帝的智囊,雍正九年(1731年)解除旗籍,授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雍正十一年,升内阁学士,任礼部侍郎,充《大清一统志》总裁。乾隆元年(1736年),入南书房,充《三禮義疏》副总裁。
方苞好结党营私,徇私推薦魏廷珍,“时论訾之”[4]。因與河道总督高斌交惡,被披露一些請託秘辛,“疏發苞請託私書,上稍不直苞”[5]。乾隆四年,因將“伊条奏事件”私告于人,乾隆帝批評方苞“假公济私,党同伐异,其不安静之固习,到老不改,众所共知”[6],革职,留三礼馆效力赎罪。乾隆七年,告老还乡,赐翰林院侍讲衔。晚年居家多不满于朝廷,“菲薄科目,讥刺时政”[4]。
乾隆十四年(1749年)八月十八日,方苞病逝,葬于江蘇六合。
咸豐十一年曾國荃欲将方苞从祀孔庙,曾国藩致书國荃:“望溪先生之事,公私均不甚惬。……国藩于本朝大儒,学问则宗顾亭林、王懷祖两先生,经济则宗陳文恭公,若奏请从祀,须自三公始,李厚庵与望溪不得不置之后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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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說著述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早年究心詞章,康熙三十年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康熙五十年(1711年)潛研“三禮”,康熙五十九年(1720)成《周官集注》,乾隆十四年(1749)成《儀禮析疑》[8]。姚鼐推崇方苞:“望溪先生之古文,為我朝文章之冠”。陳宏謀云:“望溪經說,不惟經義開明,可以蕩滌人心之邪穢,維持禮俗。”。
方苞论文提倡“义法”,方苞:《复泰小岘书》:“鼐尝谓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据之分,异趋而同为不可废。”,作品有《狱中杂记》、《左忠毅公軼事》等。方苞繼承歸有光的「唐宋派」古文傳統,論學以宋儒為宗,提出「義法」主張:“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內容)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形式)也,義以為經 ,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9]。他對於文章要求“雅潔”,常有省略主語或賓語的現象。袁枚譏其“才力薄”[10],文学性亦不足[11],“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远处、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
方苞一生著作等身,有《春秋通論》、《禮記析疑》、《周官集注》13卷、《周官析疑》36卷、《儀禮析疑》、《集外文》10卷、《補遺》14卷等,另刪訂《通志堂宋元經解》等,並擅長撰寫散文,有近六百篇傳世,收於《望溪先生文集》中。方苞為文,多明經崇道之作,且重道學。其散文獨樹一幟,自成風格。清初四庫館臣評方苞:“苞於經學研究較深,集中說經之文最多,大抵指事類情,有所闡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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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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