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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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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指(英語:obviative,obv)第三人称是语言学的一种人称。旁指第三人称区别于重要度更高的本指(proximate)第三人称,是话语中出现的重要度较低的第三人称。旁指第三人称也叫做“第四人称”。[1]
与其他人称标记系统的比较
在很多欧洲语言,包括英语中,区分多个第三人称的主要方式是性和反身代词。例如在“she saw him”(她看见了他)中,很显然分别指代两个不同性别的人;而在“she saw her”(她看见了她)中,也分别指代两个人,否则就会说“she saw herself”(她看见了她自己)。然而,类似“she saw her dog”(她看见了她的狗)这样的句子就可能存在歧义,因为缺乏语境的情况下,无法判断“she”与“her”是否指的是同一个人。[2]。
旁指/本指系统则用不同的方式区分不同的第三人称。在旁指/本指系统中,句子里最重要的、最显著的、最主题性(topical)的第三人称会被标记为本指第三人称,而其他较不显著的则被标记为旁指。而且,这样的旁指/本指对立也会影响指代对应事物的代词以及动词的一致。[2]
例如,在句子“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敏捷的棕色狐狸跨过懒狗)中,有两个用第三人称指代的对象,分别是狐狸和狗。旁指/本指系统会依据说话者认为哪个对象在叙述中处于更中心的位置,为其指派本指,而为较不重要的指派旁指。例如,如果狐狸更重要,这句话可能就写作“the quick brown fox-PROX jumps-PROX>OBV over the lazy dog-OBV”,其中动词的PROX>OBV词缀表示本指论元对旁指论元进行作用。这种情况下,后一句如果是“and then PROX went-PROX away”,那么意思就是“狐狸离开了”。
而如果狗是更重要的一方,句子则可能写作“the quick brown fox-OBV jumps-OBV>PROX over the lazy dog-PROX”,动词词缀OBV>PROX表示旁指的主语作用于本指的宾语。于是后一句“and then PROX went-PROX away”的意思变成“狗离开了”。
一种类比是,本指像是聚光灯下的物体,而旁指则是伴随的、聚光灯外的物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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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分布
北美洲的一些土著语言中发现了旁指/本指系统。其中阿尔冈昆语族的这一系统很著名,而薩利什語系、作为孤立语言的库特奈语、更南的克勒斯语也发现了旁指/本指系统。[4]
在亚洲,东北高加索语系的印古什語同样发现了旁指/本指系统。[6]在中国,汉藏语系的嘉绒语支也在动词形态上区分旁指论元和本指论元。[7]
类型学模式
例子
阿尔冈昆语族东部方言的奥吉布瓦语有典型的旁指/本指系统,其中旁指标记名詞和指示詞,并且通过动词的词缀反映。例如:
Maaba
Maabamh
maabam[h]
这
dash
idash
idash
EMP
shkinwe
oshkinawe
oshkinawe
年轻人
wgii‒bwaadaa[n]
ogii‒bawaadaanh
o=gii‒bawaad=am=in[h]
3=PAST-做梦=3.INAN=OBV
wii‒bi‒yaanid
wii‒bi‒ayaanid
wii‒bi‒ayaa=in=id
FUT-来-在=OBV=3
myagi‒nishnaaben
mayagi‒anishinaaben
mayagi‒anishinaabe=an
外人=OBV
waa‒bi‒nsigwaajin
waa‒bi‒nisigowaajin
X=wii‒bi‒niS=igo=waa=id=in
REL=FUT-来-杀死=INV=3=OBV
“然后这个(PROX)年轻人(PROX)梦见了(PROX)外人们(OBV)会来(OBV)杀死(OBV)他们(PROX)。”
这个例子表明,本指不一定要作为小句主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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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冈昆语族的波塔瓦托米语在旁指内部分出“旁指”和“远旁指”(further obviation)。远旁指很少见,暗示指称对象比旁指的显著性更低,通常用一个额外的旁指词缀来构造。以下是波塔瓦托米语中远旁指的唯一例子:[8]
ktokmamnannun
[gdogmamnannën (g[i]doog[i]maam[i]naan[i]nan)]
[g[i]do=og[i]maa=m=[i]naan‒[i]n‒an]
我们(1,2/对话参与者)的首领(3''/远旁指)
Charles Hockett[9]构造过以下例子,但并未检验是否合乎语法:[10]
waposo
兔子
本指
waposo‒n
兔子‒OBV
旁指
waposo‒n‒un
兔子‒OBV‒OBV
远旁指
旁指一般出现在中心语标记语言,但有强烈依存词标记倾向的印古什語例外。印古什语的旁指是无标的,但一些结构没有旁指的存在不可能出现。例如如果非主语比主语更显著,且非主语在另一个共同指代的词之前,那么非主语也可以用反身代词,虽然反身代词一般仅用于与主语同指时。例如下例中,Musa是人类、狗是动物,因此作为非主语的Musa比作为主语的狗显著度更高:
Muusaajna
Musa-DAT
shii
3S-REFL-GEN
zhwalii
狗
t'y-weaxar
在-吠叫-WITNESSED PAST
“Musa的狗对着他(Musa)叫。”
但如果主语是本指,那么主语的所有者不可以在第三人称宾语之前。不过,所有者和宾语的同指关系可以如下例这样暗示:[6]
Muusaa
Musa
siesaguo
妻子-ERG
liex
寻找
“Musa的妻子在找他。”(直译“妻子在找M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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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正向-反向语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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