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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強 (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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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強 (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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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強中華民國外交官政府官員。畢業於國立成功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學士班、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碩士班。曾任駐堪薩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秘書、駐賴比瑞亞大使館二等秘書、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組長、駐甘比亞大使館簡任秘書、外交部禮賓處/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專門委員、外交部禮賓處副處長、駐溫哥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總領事銜處長、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外交部禮賓處長等職務,現任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大使銜處長。[1][註 2][註 3]

事实速览 李志強, 中華民國駐紐約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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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李志強向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總督席頓呈遞到任国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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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生涯

李志強在擔任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期間,經歷2018年國防部三軍儀隊[註 4]、2019年總統蔡英文「自由民主永續之旅[註 5][21]」,以及臺灣「經濟合作商機考察團」、「旅遊商機考察團」陸續到訪該國。並簽署《技術合作協定》、《技職教育合作協定》、《育才計畫瞭解備忘錄》、《小企業轉融資計畫合約》、《代謝性慢性病防治體系強化計畫執行協議》等。此外,共計41名該國學生申請中華民國外交部與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合會)的獎學金赴臺求學。[22]

注釋

  1. The Member of the National Order of the Republic of The Gambia[13]
  2. 2015年4月26日,駐堪薩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遷至科羅拉多州丹佛市,並更名為駐丹佛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2003年10月12日,賴比瑞亞與中華民國斷交;2013年11月14日,甘比亞與中華民國斷交
  3.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16][17]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18]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4. 參與該國獨立35週年紀念活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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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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