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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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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能源安全宿霧宣言》(英語:Cebu Declaration on East Asian Energy Security)是2007年1月15日第二屆東亞峰會菲律賓宿霧舉行期間,由16個國家代表在三小時會議後簽訂的協議。各國同意促進能源安全,並致力尋找替代能源,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宣言列出了一系列旨在提供「可靠、充足和可承受」的能源供應的目標。 [1]。宣言由10個東盟成員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汶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以及中國日本南韓<[註 1]印度澳洲紐西蘭簽訂。

接下來是第3屆東亞峰會上的《氣候變化、能源與環境新加坡宣言》(Singapore Declaration on Climate Change,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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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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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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