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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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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列表,本名單由台灣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的文化資產科公告[1],澎湖縣內舉凡提報「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和「史蹟暨文化景觀」等,不論資格登錄或撤銷,需經審議委員合議討論建築資格變動,通過後便可更動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資料庫的登錄狀況。[2]

地址:台灣 880 澎湖縣馬公市陽明里中華路236-1號
資格
文化資產審議委員資格應根據「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一屆任期為兩年,期滿卸任。[2]
根據「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四條規定:審議委員名單最少11人、至多23人,除主管機關得以派任「機關代表」,尚須延請「專家學者」和「民間團體」,其中「專家學者」和「民間團體」不得少於委員總數的四分之三;並且以「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納入審議名單者,應具備該審議會所涉文化資產類別之相關學術專長或實務經驗。[2]
歷屆名單

任期:民國107年(2018年)3月20日起至109年(2020年)3月20日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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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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