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王偉民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王偉民(1956年),台灣人,國立臺灣大學土木系畢業,曾擔任亞新工程顧問公司工程師[1]。曾提出多項台灣公共工程有弊端的看法,其中較著名的包括:

  • 台南鐵路東移[12]

率皆以工程專業為受害弱勢或公共利益發聲[15]

爭議

2009年5月21日,《壹週刊》第417期「貓纜爆集體舞弊」報導中皆引用王偉民說法,引發社會各界對前臺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在貓纜工程興建過程中之重大缺失,甚或涉及舞弊之普遍疑慮。臺北市政府為了轉移新聞的焦點,遂於次(5/22)日宣稱將以違反技師法對壹週刊與王偉民提告,臺北市政府的主張概述於下:

臺北市政府對王偉民的提告,意外引發了社會各界對王偉民的聲援,聲援者率皆認為「王偉民對市政發表自己看法監督市政,這是從事廣義之『設計行為』,而非從事技師法嚴格定義之「設計業務」,係屬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範圍內。」聲援者的見解以發表於《建築人》期刊的說法最具有代表性且最完整,其論述節錄於下:

事後有關對於《壹週刊》與王偉民提告的開庭或和解,臺北市政府從未主動有新聞傳出,亦未見《壹週刊》有公開道歉舉措。[來源請求]

事實上,臺北市政府對王偉民的提告,在王偉民未及出庭之前,經參與連署學者交大教授劉俊秀出庭作證後,逕由地院予以駁回而早早結案。[來源請求]

臺北市政府對壹週刊的提告。在地院審理時,《壹週刊》答辯稱:

雙方上訴後,高院於2012年7月判決陳姓科長及北市府均敗訴[19]。該訴訟歷經地院、高院審理,最後以臺北市政府完敗告終。

然而,臺北市政府以提告來汙名化王偉民的策略,藉以轉移事件剛批露時的新聞焦點與壓力,仍然是大獲成功的。[原創研究?]

Remove ads

作品

  • 樂生之歌-1-遺棄[20]
  • 樂生之歌-2-樂生籲天錄[21]
  • 樂生之歌-3-夢土[22]
  • 碧橋小品 - 碧潭吊橋二三事 1[23]
  • 碧橋小品 - 碧潭吊橋二三事 2[24]
  • 碧橋小品 - 碧潭吊橋二三事 3[25]
  • 碧橋小品 - 碧潭吊橋二三事 4[26]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1[27]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2[28]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3[29]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4[30]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5[31]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6[32]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7[33]
  • 漫談輕便車(台車)、萬新鐵路與文山郡8 附錄[34]

參考文獻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