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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畴 (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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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德的哲学中,范畴(原文中的Categorie或现代标准德语中的Kategorie)是知性(Verstand)的纯粹概念。 康德列举了十二个范畴。[1]
范畴是一般对象在被经验之前(先验)的表象特征,是对事物做归类的属性依据。与亚里士多德类似,康德用“范畴”来指代“知性里的纯粹概念,它适用于直观的对象,并且是先验的。“ [2]
康德写道:“他们是对一般对象的概念,通过范畴,直觉被认为是判断力的逻辑功能之一。” [3]
这样的范畴(category)与平时英语中的类别(category)不同,它不是分类划分。相反,它是一般对象的可能性的条件。[4]
判断表
康德认为,人类理解(德语:Verstand,希腊语:dianoia “διάνοια”,拉丁语:ratio)思考和认识物体的能力与对物体做出口头或书面判断的能力相同。他说:“我们的判断能力就等于我们的思考能力。” 判断是认为某事物具有某种品质或属性的想法。例如,“玫瑰是红的”这句话就是一个判断。康德创建了一个表格,列出了与所有一般对象相关的判断的形式。[5]
康德使用这个判断表作为类别表的模型。总而言之,这些十二个表格构成了康德哲学体系的建筑概念的形式结构。
类别表
示意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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