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總選舉事務主任
選舉事務處的部門首長和管制人員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總選舉事務主任(英語:Chief Electoral Officer, CEO)是香港政府選舉事務處的部門首長和管制人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屬於首長級公務員職位,職級為高級首席行政主任[1]。現任總選舉事務主任是陳淑華,於2024年9月11日上任[2][3]。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23年10月26日) |
Remove ads
簡介
總選舉事務主任職務設立於1993年,當時是根據香港總督彭定康簽署的《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條例》設置,首任主任是邱霜梅[4]。1997年政權交接後,臨時立法會通過《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繼續設立總選舉事務主任職務[5]。如同其他公務員職位,總選舉事務主任的任期不定,目前任期最長的主任是李榮,其任期超過7年[6]。總選舉事務主任的副手是首席選舉事務主任,職級為首席行政主任,該編外職位於2008年首次設立,當時是總選舉事務主任以外,選舉事務處第二個首長級職位,至2018年經立法會審議及批准後成為首長級常額職位[7]。
職權
根據香港法例第541章《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規定,選舉管理委員會需要透過一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總選舉事務主任執行職能[8]。總選舉事務主任出席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會議,並在選管會的指示下執行其決定。總選舉事務主任作為選舉事務處負責人,督導部門的行政和運作,並代表部門出席立法會會議、解答議員及傳媒查詢[9]。由於選舉事務處負責人工作繁重及責任重大,時任選管會主席馮驊在2022年的選舉報告中曾經建議政府應該開設一個職級更高的職位,例如首長級薪級第4點職位(相當於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作為選舉事務處的部門首長[10]。
歷任部門首長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