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英格蘭法律原理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英格蘭法律原理》(英語:Institutes of the Lawes of England)是由愛德華·科克爵士撰写的一系列法律论著,於1628年至1644年間分階段出版。[1]該作品被廣泛認為是普通法的重要基石,並且在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的超過70起案件中被引用。[2]其中涵盖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例如,在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案中[3],《英格蘭法律原理》被用作证据,表明在英格兰旧有普通法下,发生在胎动之前的堕胎行为并不构成可公诉罪行。在更早的《美国诉 E.C. 奈特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E. C. Knight Co.,1895年)中[4],該書對壟斷的定義被大段引用。[5]柯克爵士的《英格蘭法律原理》对美国殖民地法律原则的发展亦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该书受到早期美国法律学者和从业者的高度尊崇,包括湯瑪斯·傑佛遜,他在其有关法律理论和美国法律基础的著作中引用了柯克的作品。这种影响在美国法律体系的形成阶段起到了关键作用。《英格蘭法律原理》在19世纪多次再版,清晰表明了这部作品在18世纪的英格蘭和欧洲备受重视的程度。此外,该书还与一些高水准的文学联系密切。例如,大衛·休謨曾在1764年向书商安德鲁・米勒(Andrew Millar)要求以廉价形式将该书提供给一位法国朋友。[6]
Remove ads
參考文獻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