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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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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國歌》(蒙古语:ᠮᠣᠩᠭᠣ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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ᠳᠠᠭᠤᠯᠠᠯ,西里尔字母:Монгол Улсын Төрийн Дуулал,拉丁轉寫:Mongol ulsiin töriin duulal),前稱《蒙古人民共和國國歌》[a],自1950年起採用,由畢力格·達木丁蘇倫、鲁布桑扎布·穆尔道尔吉作曲,由曾德·達木丁蘇倫填詞。
1911年外蒙古独立後,博克多汗国、蒙古人民共和国及蒙古國政府共採用三首國歌。現行國歌源於1940年代中、末期徵選國歌的工作,主歌由穆爾道爾吉譜寫,副歌是畢力格·達木丁蘇倫的作品。出於政治原因,原歌詞於1961年被蒙古政府修改,至1991年回復原狀,但去除第二段歌頌前共產領袖內容。2006年,國家大呼拉爾決議修改國歌歌詞,以紀念蒙古帝國成立80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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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11年外蒙古独立後,蒙古共採用三首國歌。博克多汗國的國歌《足值百兩的騾馬》(Зуун лангийн жороо луус)寄調蒙古民謠《黃岩》(Шар хад),在1912年時已獲採用,坊間對於這首國歌的來歷眾說紛紜[b]。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並未明定國歌曲譜;這時期的非官方國歌是《蒙古國際歌》,由作家索諾姆巴爾吉勒·博音尼木和填詞[1][c],雖然以《國際歌》為名,但旋律、歌詞卻和《國際歌》不一樣。
徵選新國歌的工作在1940年代中、末期展開[d]。蒙古人民革命黨政治局宣布舉行比賽,向戲劇、音樂界人士徵集國歌曲譜,由霍爾洛·喬巴山、尤睦佳·澤登巴爾等主要官員擔任評審委員,結果提交稿件者不下十餘人[2],他們都必須以化名投稿(如後來的國歌作者、作曲家鲁布桑扎布·穆尔道尔吉需化名「麻雀」)。喬巴山等人聆聽各參賽作品的交響樂版本和管樂版本後,得出把穆爾道爾吉版本的主歌和畢力格·達木丁蘇倫版本的副歌結合成國歌的想法,並得到政治局委員的同意,之後他們指令曾在蘇聯留學的作家曾德·達木丁蘇倫為國歌填寫歌詞。1950年4月26日,國家小呼拉爾決議自同年5月1日起採用新國歌,之後畢·達木丁蘇倫、曾·達木丁蘇倫和穆爾道爾吉均獲政府頒授優秀藝術家頭銜和一項國家獎[3]。1961年,由於原歌詞被指政治不正確[e],引起澤登巴爾的注意,因此國歌歌詞被詩人策格米德·蓋達布(Цэгмидийн Гайтав)和乔伊吉勒·其米德完全重寫,新歌詞有蒙古和蘇聯命運與共,奔向共產主義道路等內容,可見當時蘇聯在蒙古具有強大的影響力[1]。
1990年,蒙古展開民主改革,同時蒙古國內也開始討論應否修改國歌歌詞。1990年1月21日,人民大呼拉爾主席團通過決議,恢復曾德·達木丁蘇倫所作的第一版歌詞。不過討論並沒有就此告一段落,1990年-1992年重訂憲法期間,不少人都提交了自己的修改草案,然而部分草案只是以自己的文字複述原歌詞的思想,議員們也認為這些草案不足以說服他們修改國歌歌詞。結果人民大呼拉爾有68.9%的議員同意維持原有的旋律和歌詞,但接納了一個由藝術界人士組成,負責審定國家象徵的小組所提出的建議,略去第二段歌頌列寧、斯大林、蘇赫巴托和乔巴山的歌詞,以消除個人崇拜色彩[1]。2006年7月,經過時任總統那木巴尔·恩赫巴亚尔的倡議,國家大呼拉爾通過局部修改國歌歌詞[4],以慶祝蒙古帝國成立800週年[5]。
1994年,蒙古國通過《國家象徵法》,規定了國歌歌詞、奏唱國歌的場合和演奏國歌時應有的表現。根據《國家象徵法》第21、22條,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升旗禮、總統/國家大呼拉爾議員/公務員宣誓仪式、蒙古傳統節日活動、歷史紀念館/傑出人物紀念館的開幕禮、開學禮、以及電台、電視台開播、收播時。奏國歌時,人們需要起立,唱出國歌的歌詞[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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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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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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