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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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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捷春(1600年—1641年),字肇復,號剑津,明朝政治、軍事人物,福建福州府侯官人。萬曆己未進士,曾官四川巡撫,因討伐流寇失利,下獄,獄中自鴆而死。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福建鄉試八十二名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莊際昌榜進士[1]。吏部觀政,天啓二年(1622年)授行人,七年順天同考,崇祯元年(1628年)升吏部主事,歷官考功司、文选司员外郎、稽勛司郎中。崇禎二年(1629年),升任四川右參政,分守川南,招撫蕃人高氏、楊氏,三年改任浙江按察使,卻因得罪權貴,四年以考察去職。

崇禎十年(1637年),陝西流寇入蜀,被起用為副使,勇猛抗賊,得到蜀王朱至澍上書褒獎,朝廷用為監軍,後升為為四川右參政

崇禎十二年(1637年),四川巡撫傅宗龍入京,捷春升為巡撫閣部楊嗣昌將湖廣流寇驅趕入,又徵調蜀兵,捷春認為四川即將失守,與楊嗣昌力爭。楊嗣昌發捷春守重慶,要求捷春放棄大寧大昌以誘敵,捷春卻畏賊深入,所以派了茂選覃思岱去防守,茂、覃素來不和。思岱進讒言,誘使捷春殺了茂選,茂選手下軍士紛紛逃散,於是流寇深入,而後官軍連戰皆失利,涪江綿州皆陷。

崇禎十三年(1640年),捷春遭到嗣昌彈劾,朝廷派廖大亨監軍,把邵捷春收獄,捷春為官清正嚴明,對百姓頗有德政,故百姓一度組織起來,不讓朝廷拘捕捷春,蜀王朱至澍也趕緊上書向崇禎帝求情,但崇禎不理會,崇禎十四年(1641年),邵捷春在監獄中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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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著有《劒津集》。編有《閩省賢書》。

家族

曾祖邵槩,贈登仕郎。祖父邵應,登仕郎。父邵大端,徵仕郎。

參考資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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