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始於中國晉朝,時皇女封為公主,並以郡為封邑,因此稱郡公主或簡稱郡主。自晉朝之後,郡主成為獨立的稱呼,郡公主不得再簡稱為郡主。 中國 唐朝:皇太子之女封為郡主。 宋朝:皇太子、诸王之女封為郡主。北宋政和三年(1113年),从蔡京之请,宋徽宗更公主號為帝姬,並改郡主號為宗姬,改县主號為族姬,但北宋亡後遂廢[1]。 明、清兩朝:親王之女封郡主[2][3]。 朝鮮半岛 朝鮮王朝:王世子嫡女封為郡主、庶女為縣主。 越南 在部份朝代,皇女不一定封公主,有些封郡主,甚至沒任何封爵。鄭主之女有封公主亦有封郡主。莫朝宗室女封郡上主。 参考文献Loading content...參見Loading content...Loading related searches...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