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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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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英語:Policy Address),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所公佈的報告,每年公佈一次。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8年12月13日) |
歷史
英屬香港時期,香港總督定期在立法局發表演說。由於立法局的年度會期在每年10月開始,港督宣讀施政報告的時間會在10月立法局復會的第一日。
最初的港督施政報告源自英國君主的「御座致辞」。港府平定在1967年發生的六七暴動後,為加強與市民溝通,第25任港督麥理浩在1972年首度到立法局向議員講述未來一年的施政方向[1],同時通過電視、電台向大眾市民廣播,定名為「港督致辭」(英語:Address by the Governor),此後每年10月港督都會在立法局為未來一年的施政計劃致辭。1986年起命名為「施政報告」(英語:Policy Address)[2],並於1992年起為每份報告訂立標題。
香港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於1996年10月2日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他在施政報告的最後一章提到對香港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的憂慮[3]:「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裡。」[4]這番話被認為道出了很多香港人最深層的焦慮:港人維繫自治權時,不僅要面對外部的壓力,還有來自香港內部的背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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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定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 | ” |
——《香港基本法》第64條 |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後,香港行政長官依照舊例,在每年10月立法會復會時宣讀施政報告。
董建華於2002年連任行政長官,以高官問責制需要試行期為由,把原於2002年10月宣讀的施政報告延後至2003年1月宣讀;這種做法直至他辭職為止,使2002年內沒有施政報告。
曾蔭權當選行政長官後,回復以往慣例,在每年的10月宣讀施政報告,並以立法年度作為施政報告的有效期(例:二零零五至二零零六施政報告)[6],使2005年出現兩份施政報告。
梁振英上任行政長官後,以讓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有充足時間公佈意見為由,把原於2012年10月宣讀的施政報告延後至2013年1月宣讀,這種做法直至他任期屆滿為止,使2012年內沒有施政報告[7]。
2017年7月林鄭月娥上任行政長官後,又把施政報告的宣讀時間提前至10月,使2017年再度出現兩份施政報告。
2019年受反修例运动影响,民主派议员在林鄭月娥准备进入会议厅发表2019年《施政报告》前叫口号,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以此为由两度宣布暂停会议,最终香港政府新闻处宣布林郑月娥将以录影片段形式发表《施政报告》,为《施政報告》47年历史以來首次[8]。
《2020年施政報告》原定在2020年10月14日宣讀,但因與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親自出席的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撞期[9],加上收到中央通知10月下旬(實際為11月上旬)到北京與國務院各部委商討一系列惠港措施,政府在10月12日宣佈延期宣讀[10],並在11月16日宣佈將於11月25日公佈施政報告。[11][12]
施政報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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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參見
資料來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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