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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虹霞
律師・前司法院大法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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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虹霞(1954年—),臺北市人,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曾任律師、臺大法律系兼任教師、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理事長、臺北律師公會常務監事,2015年至2023年間為司法院大法官[1]。擔任律師期間即承辦過多起公益辯護案件,2015年獲得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擔任司法院大法官,致力婦女權利保障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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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黃虹霞生於臺北市松山區,幼時家中經濟較不寬裕,父母以務農為業,後依其自立苦讀,先後考取北一女及臺大法律系,並順利先後於1977、1979年通過司法官、律師高等考試。[3]
黃虹霞大學畢業後成為執業律師,多次投入公益案件之訴訟,如白曉燕案殉職曹警官之遺腹子認祖歸宗案、前體育國手古金水平反案、江國慶冤獄平反案,以及連江縣劉立群縣長逝世後辯護案,積極維護當事人權益,最後於2015年4月獲得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大法官候選人,並於同年10月1日正式就任。[4]
司法院大法官
黃虹霞在2015年獲得當時的總統馬英九提名,擔任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到2023年9月結束。[5]她是第一位出身律師界而任滿8年的大法官,在法律學者居多的大法官中,言詞辯論提問、評議討論、提出的意見書風格都有特殊之處。[6][7]黃虹霞因發言活躍,被司法院人員稱為「大姊大」,大法官黃瑞明描述她「戰鬥力十足」,許志雄則稱她的行事風格「疾如風」。[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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