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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港府採購樽裝水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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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港府採購樽裝水風波,又稱政府飲用水事件[1]、政府樽裝水事件[2]、政府飲用水風波[3]、政府採購樽裝水事件[4],是一件於2025年8月爆發、有關香港政府的爭議事件。事件涉及香港政府物流服務署(物流署)及鑫鼎鑫商貿(鑫鼎鑫)之間的政府飲用水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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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2025年3月,因應原有合約屆滿,政府物流服務署透過公開招標,揀選合適供應商為政府各決策局及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5]。2025年6月,物流署完成招標後,批出為期3年的合約,分別由「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的“鑫樂”品牌負責香港島和部分離島、屈臣氏集團負責九龍,以及「時貿國際有限公司」的“Happy喜士”品牌負責新界和部分大嶼山的樽裝水,當中鑫樂及Happy喜士為中國內地品牌[5][6]。
然而,「鑫樂」飲用水製造商之一樂百氏多地分公司在2017年曾被中國內地官方媒體點名三年內六次上黑榜,涉及致癌物溴酸鹽、微生物超標等醜聞[7]。由於公務員普遍不信任這個陌生兼有黑歷史的內地品牌,擔心食物安全,多區政府部門出現公務員自行訂水的情況,從而引起公眾關注[7]。
政府跟進行動
2025年7月31日,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香港島、九龍及新界三張飲用水合約的總金額比對上三張合約的總金額,每年可省下約1600萬港元[8]。
2025年8月3日,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政府非常重視飲用水水質安全,而任何人投標必須有獨立實驗室對水質安全的認證,而且政府有抽驗制度,如供應商不符合標準,可以即時取消合約關係[9]。
2025年8月17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召開緊急會議,強調將全面檢討現行政府採購機制,並已主動邀請審計署審查招標過程,以找出任何漏洞或不足之處。他表示這起事件不僅引起政府同事的關注,也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他將親自率領專責小組,聯同多個部門的代表,檢討現行政府採購機制,並解決潛在的漏洞,並預計三個月內將提交一份包含初步建議的報告。當局也指示政府物流服務署承擔主要責任並加快跟進工作,包括繼續密切監察瓶裝水供應商的合約履行情況,並全面檢討其他相關的政府合約[10]。另外,物流署已通知各政策局及部門收起相關樽裝飲用水和作出相應安排[11]。食環署在鑫鼎鑫商貿位於北角辦公室張貼告示,指其涉嫌違反食物安全條例,未登記為食物進口商而經營食物進口業務。[12][13]翌日,物流署終止由「鑫鼎鑫」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鑫樂」樽裝水的合約,以及其負責人有關的3張化學品合約[14]。
2025年8月21日,財務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及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召開記者會;陳指事件涉嫌有人以有偽造成份的文件滿足投標要求,令署方人員未能及時覺察,承認事件造成社會疑慮,物流署會承擔主體責任,並就物流署在程序上的不足致歉。[15]
2025年8月23日,行政長官李家超視察牛頭角時稱﹐非常關注物流署今次把關不力,對專職採購的部門感到大為失望。他強調要盡快查找不足,改善制度及程序的任何漏洞,防止再發生,如果涉及人為因素包括疏忽,將按公務員有關管理規則,嚴肅公正處理。[16]
2025年8月24日,財務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稱,就新品牌的樽裝水加強檢測,發現不論是內地或香港品牌,其微生物及金屬物質均達標,不存在內地與香港品牌質素不同,強調要以用事實及數據說話,坊間的揣測並非基於現實。[17]
2025年8月6日,樂百氏致函物流署,稱未曾提供或授權任何人提供飲用水予港府,與中標公司沒有任何業務來往[18][19]。2025年8月16日,政府發表新聞稿,表示物流署因應近日取得有關鑫鼎鑫的營運資料,未能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遂決定根據合約條款暫停合約,並會繼續嚴肅跟進,以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是否終止有關合約,亦已將事件交予警方調查[5]。當局並表示為確保飲用水的供應,已安排屈臣氏集團暫時為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其製造的「COOL清涼」品牌樽裝飲用水[5]。當日,樂百氏向無綫電視澄清,關於此前網上流傳的產品品質問題,和「鑫樂」飲用水標籤上的製造商樂百氏(廣東)飲用水無關,涉事公司為樂百氏(廣東)桶裝水發展,而樂百氏對其的商標授權早在多年前已結束,兩者均與鑫鼎鑫沒有任何合作關係。[19]
2025年8月20日,物流署宣佈終止所有與鑫鼎鑫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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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6日,警方在接獲物流署報案后,將案件暫列作「求警調查」,並交由東區重案組跟進。[29]2025年8月18日,警方及海關拘捕鑫鼎鑫負責人呂子聰、陳碧琳夫婦,分別為董事及股東,同時正追緝一名內地男子。兩夫婦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某品牌供應商(即樂百氏)提供,但樂百氏8月致函物流署澄清從沒有與香港公司合作向特區政府供應產品。樂百氏稱有涉案人士曾接洽要求索取水質報告,其後雙方未有再接觸。[30]警方追查發現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廠房,海關將赴東莞調查衞生規格。警方在元朗牛潭尾一個貨倉內發現2,600桶同批次的飲用水,相信另有3萬桶已送到各區,政府化驗所化驗後證實可安全飲用。據警方初步了解,飲用水的付款期為供應服務後30日,相信政府尚未向鑫鼎鑫支付任何款項[31]。
8月19日,呂子聰被控一項欺詐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法官拒絕保釋申請,還押至11月11日再訊[32]。陳碧琳則獲准保釋候查,9月中向警方報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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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跟進行動
有傳媒報導鑫鼎鑫的樽裝水樽身招紙印有包裝商為「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製造商為「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觀音山飲用水有限公司」及「羊台山飲品有限公司」,廠址聲稱是廣州市白雲區太和鎮白山村[34],但三家公司均全部否認有飲用水供港[35]。其中羊台山曾向《明報》承認有飲用水供港,後改口否認。[36]亦有傳媒前往鑫鼎鑫位於北角的辦事處了解事件,但發現大廈水牌未標示公司名,公司門口亦沒有招牌,沒有人應門[37]。另外,鑫鼎鑫負責人呂子聰在傳媒致電時,則表示不予置評。[19]
針對有報道指出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曾為「鑫樂觀音山」進行水質測試,身兼該中心董事的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否認相關傳聞,並譴責相關公司偽造文件騙取政府巨額合約,罔顧食水安全[38][39]。
有傳媒比較2023年及此次的相關招標文件,發現此次標書棄用2023年標書採用的技術及價格各佔一半評分的「雙信封」(英語:two-envelope) 雙軌評分制,而是列明只要符合規格條款,便會以每公升價格評審,價低者得。[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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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招標過程涉及公帑,而且飲用水會影響員工健康,認為當局日後應加強把關[37]。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政府對新的供應商理應有更嚴格的審查,當局應檢視在招標過程中有否出現問題,甚至改革招標程序,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35]。何君堯建議用濾水器取代樽裝水,稱每年濾水機加上換芯和保養只需花費百多萬港元,直指政府不需要為公務員再花這麼多錢。[42]多名立法會議員亦認為質素比價錢更重要,當局招標時應小心查核,不應只考慮價錢[43]。亦有議員認為如事件涉及人為錯誤,負責採購的部門或需問責[44]。另有數名立法會議員籲公眾理性看待事件,認為政府果敢補救值得肯定,呼籲公眾應給予合理時間供政府各單位詳細完成相關工作後,盡快作整體交代。[45][46]
負責運送涉案飲用水的易通安達物流表示,該公司經內地報關公司介紹與鑫鼎鑫合作,事前不認識鑫鼎鑫相關人士。該公司共運送了超過3萬樽水,但未簽任何合同,而對方仍未支付運費[47]。
相關條目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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