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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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軍事編制或建制於歷史上,除少部分時間之外,大都以防衛為主,也與歷來統治臺灣之政權:荷西時期、明鄭時期、大清、日本、中華民國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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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臺灣軍事建制與成員,除了金門、馬祖合計不到三百平方公里的兩離島軍事部隊配置之外,與中華民國軍事幾乎重疊。而依《中華民國憲法》第36條的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統率陸海空三軍,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
中華民國今採行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下士(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預士外)、中士、上士、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預官(少尉)外)則採志願役,總編制兵力員額21.5萬,常態性維持兵力約18.98萬[1],學生、入伍、受訓、住院調療及留職停薪1萬9千人,以及文職、聘雇8千人,共21萬5千人[2]。其中中華民國陸軍員額13萬、中華民國海軍3萬9千、中華民國空軍3.5萬、中華民國憲兵5千5百;平時由陸軍(含陸軍航空特戰,即傘兵)、海軍(含海軍陸戰隊)、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等司法兵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在戰略上,今臺灣軍事戰略重點在反登陸為主的全島性實兵防衛,假想敵為中國大陸的中国人民解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