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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弗尼爾·莫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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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弗尼爾·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1752年1月31日—1816年11月6日),是一名美國政治家、美國開國元勛和外交官(美國駐法大使)。他代表賓夕法尼亞出席1787年的美國制憲會議。他曾參與到美國憲法的大多數條款的起草工作中,並成為憲法簽署者之一,《美國憲法序言》就是他寫就的。他被廣泛認為是憲法序言作者,並被稱為「憲法的書法家」[1]。在那個時代,大多數美國人認為自己是各自州的公民,而莫里斯則率先希望成為一名聯盟州的公民[2]。
Quick Facts 古弗尼爾·莫里斯, 紐約州美國參議員 ...
古弗尼爾·莫里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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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7年制憲會議成員古弗尼爾·莫里斯》 | |
紐約州美國參議員 | |
任期 1800年4月3日—1803年3月3日 | |
前任 | 詹姆斯·沃森(英語:James Watson (New York)) |
繼任 | 西奧多勒斯·貝利(英語:Theodorus Bailey (senator))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752-01-31)1752年1月31日![]() |
逝世 | 1816年11月6日(1816歲—11—06)(64歲)![]() |
墓地 | 聖安娜教堂 |
政黨 | 聯邦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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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名字來自他母親的娘家姓是莎拉·古弗尼爾(Sarah Gouverneur),是從一個胡格諾派教徒家庭,搬到荷蘭後遷居新阿姆斯特丹[3]。1764年,神童莫里斯在12歲即考入國王學院,即現在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1768年畢業,1771年獲得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