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
能力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想象,又作想像[1],亦稱想像力,是形成意象、知覺和概念的能力,其實意象、知覺和概念不是通過視覺、聽覺或者其他感官而被感知。想像是心靈的工作,有助於創造出幻想。想像有助於為經驗提供意義,為知識提供理解;想像是人們為世界創造出意義的一種基本能力[2][3][4];想像在學習過程中也發揮關鍵作用[2][5]。培養想像力的一種基本訓練方式,是聽故事[2][6];在聽故事中,措辭的準確是「產生出世界」的基本因素[7]。
想像是我們面臨任何事情的力量。我們接觸、看到和聽到的東西,通過我們的想像,而合併為「一幅畫面」。
人們一般承認:作為內在的能力,作為從感官對公共世界的感知而來的因素,在心靈里發明部分的或完整的個人領域的這麼一種過程,這個術語在心理學的專業用法,意思是在心靈里恢復過程,[來源請求]恢復以前被呈給感知的感覺對象。因為這個術語的這種用法與其日常語言的用法矛盾,有些心理學家更喜歡把這個過程說成「造像過程」或者「意象」,或者稱其為「再生」想像過程,以與「產生性的」或「建造性的」想像過程。被想像的意象是用「心靈之眼」看到的。
想像也可以通過童話故事或者想像之境來表達。最著名的發明或者娛樂產品是從一個人的想像性靈感創造出來的。
關於人類想像力的進化過程的一個假說是:想像力允許有意識的物種可以通過利用心智模擬來解決問題。
孩童通常被認為是想像力豐富的群體。因為他們的思維模式尚未形成,思想中的限制與規則比成人要少。故此往往有着豐富的想像力。兒童常常使用故事或者假裝的遊戲來操練他們的想像力。當兒童創造幻象的時候,他們是在兩個層面上遊戲的:第一個層面,他們利用角色扮演來演出他們以其想像力創造出來的東西;在第二個層面上,他們又以他們假裝相信的情形做遊戲,在行為上,他們創造出來的東西好像是真實的現實似的,而那已經存在於故事性的神話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