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傑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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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傑伊(英語:John Jay,1745年12月12日—1829年5月17日),出生於英屬美洲紐約省,是一位美國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和法學家,1783年《巴黎條約》的談判者和簽署者。在18世紀80年代的大部分時間裏,他指導了美國的外交政策。他與本傑明·富蘭克林和約翰·亞當斯一同出使法國、他是聯邦黨人的重要領袖,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占士·麥迪遜一起撰寫了《聯邦黨人文集》。他從1789年到1795年出任美國首席大法官。1829年逝世於紐約威斯特徹斯特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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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約翰·傑伊 John Jay, 第2任紐約州州長 ...
約翰·傑伊 John Ja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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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任紐約州州長 | |
任期 1795年7月1日—1801年7月1日 | |
副州長 | 史蒂芬·范倫塞拉爾三世 |
前任 | 佐治·克林頓 |
繼任 | 佐治·克林頓 |
第1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789年9月26日—1795年6月29日 | |
提名 | 佐治·華盛頓 |
前任 | 首次設立 |
繼任 | 約翰·拉特利奇 |
美國外交部長 | |
任期 1784年5月7日—1789年3月4日 | |
總統 | 大陸會議 |
前任 | 羅伯特·R·李維頓 |
繼任 | 無 |
任期 1789年7月27日—1789年9月15日 | |
指定 | 佐治·華盛頓 |
前任 | 約翰·傑伊 |
繼任 | 自己(為美國國務卿) |
代理美國國務卿 | |
任期 1789年9月15日—1790年3月22日 | |
總統 | 佐治·華盛頓 |
前任 | 自己(為美國外交部長) |
繼任 | 湯馬士·傑弗遜 |
美國駐西班牙大使 | |
任期 1779年9月27日—1782年5月20日 | |
指定 | 大陸會議 |
前任 | 無 |
繼任 | William Carmichael |
第6任第二屆大陸會議議長 | |
任期 1778年12月10日—1779年9月28日 | |
前任 | Henry Laurens |
繼任 | Samuel Huntington |
第二屆大陸會議紐約州代表 | |
任期 1778年12月7日—1779年9月28日 | |
前任 | Philip Livingston |
繼任 | Robert Livingston |
任期 1775年5月10日—1776年5月22日 | |
前任 | 職位設立 |
繼任 | 職位廢除 |
第一屆大陸會議紐約省代表 | |
任期 1774年9月5日—1774年10月26日 | |
前任 | 職位設立 |
繼任 | 職位廢除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745-12-12)1745年12月12日 大不列顛王國英屬美洲紐約省紐約市 |
逝世 | 1829年5月17日(1829歲—05—17)(83歲) 美國紐約州威斯特徹斯特郡 |
政黨 | 聯邦黨 |
配偶 | Sarah Livingston |
學歷 | 國王學院(哥倫比亞大學前身) (BA, MA) |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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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強有力的中央集權政府的支持者,傑伊於1788年在紐約批准了美國憲法。聯邦政府成立後,傑伊被佐治·華盛頓總統任命為美國第一位首席大法官,任期從1789年到1795年。傑伊法院的工作量不大,在6年裏只審理了4起案件。1794年,在擔任首席大法官期間,傑伊與英國談判了備受爭議的傑伊條約。傑伊在前四次總統選舉中有三次獲得了幾張選舉人票,但從未參加過總統競選。
傑伊在1795年至1801年間擔任紐約州州長。長期以來,他一直反對奴隸制,他制定了一項法律,規定逐步解放奴隸,在傑伊的有生之年,奴隸制制度在紐約被廢除。在約翰·亞當斯總統任期的最後日子裏,傑伊獲得了參議院的批准,將繼續擔任首席大法官,但他拒絕了這個職位,回到了紐約州威斯特徹斯特的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