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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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助理(英语:Personal Assistant)为“自立生活运动”(英语:Independent Living for Disabled People),下,所衍生的支持性服务。系指身心障碍者由于身心功能缺损,故需一位、甚至多位身心功能相对健全者,代替身心障碍者肢体、心智、沟通功能上的不足,提供个人化的贴身协助。最主要的功能在于提供物理上的协助,如拿取物品、协助位移、如厕、喂食等需肢体动作完成之生活协助。也可以是引导心智障碍者决定生活琐事之协助角色。或者代替具有语言障碍之身心障碍者,与外界沟通桥梁。
在日本,通常将个人助理称为“介助者”,并具有法源依据,政府补助。在台湾,由“社团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协会”,于2008年向“中华社会福利联合劝募协会”申请方案开办。起初仅是民间单位倡议、募款提供之试办性服务。2012年7月开始,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布“自立生活试办计画”,其中明文规定各县市得委托各地方单位培训个人助理,藉以提供身心障碍者支持性服务。
个人助理与“居家服务员”容易造成混淆。其最大的差异性有两大类区块:个人助理提供全面性服务,因此也包含出外参与社会性、人际关系之活动相关协助,并遵照身心障碍者的“自主权”下,提供服务。而居家服务员,则是仅提供居家协助、陪同就医,对于社会参与性之协助则不提供。服务也仅是“任务型”,以达成工作责任范围为主,对于身心障碍者本身的意愿较为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