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裁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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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裁判所(朝鮮語: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중앙재판소)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法院,也是北韓司法機構中的最高審判機關。中央裁判所對最高人民會議負責。法官由最高人民會議選舉,所長及陪審員則由最高人民會議常務會員會選舉。它位於首都平壤,通常被縮寫為中央裁(중앙재)和中央法(중앙법)。它的前身是最高裁判所(1948年9月至1972年,2010年4月至2016年6月),相當於大韓民國的最高法院。
Quick Facts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裁判所, 所在地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中央裁判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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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중앙재판소 | |
所在地 | 平壤 |
所在國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韓) |
法官選任方式 | 由最高人民會議選舉 |
設立法源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 |
上訴法院 | 無上訴 |
法官任期 | 5年 |
法官人數 | 未知 |
所長 | |
現任 | 康潤石(韓語:강윤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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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裁判所基本上是該國刑事、民事案件的最高上訴法院。不過,叛國罪等罪是以中央裁判所為原審法庭,在這種情況下,其判決為最終判決且不可置疑,亦即不得上訴,有人認為無法上訴影響了北韓的司法程序正義(英語:right to a fair trial)。
中央裁判所有三個法庭(英語:Chambers (law)):刑法庭、民法庭和特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