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分裂分治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海峽兩岸分裂分治,又稱臺海兩岸分裂分治、兩岸分裂分治、中國分裂分治、兩岸分治,是中華民國方面對於臺海現狀與海峽兩岸關係的官方陳述方案,於李登輝總統時確立,法源來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國統綱領》。中國國民黨大體上承襲了這個說法,但根據黨主席的不同而略有修正。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3年1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拒絕接受這個陳述方式,認定為兩個中國與一中一台的台獨說法,不符合一個中國。
海峽兩岸分裂分治,又稱臺海兩岸分裂分治、兩岸分裂分治、中國分裂分治、兩岸分治,是中華民國方面對於臺海現狀與海峽兩岸關係的官方陳述方案,於李登輝總統時確立,法源來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國統綱領》。中國國民黨大體上承襲了這個說法,但根據黨主席的不同而略有修正。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3年1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拒絕接受這個陳述方式,認定為兩個中國與一中一台的台獨說法,不符合一個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