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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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省(滿語:ᡤᡠᠸᠠᠩᠰ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guwangsi golo)為清朝時期22個省份之一。清代時,推行省、道、府州(直隸廳或直隸州)、縣四級行政區劃制,順治六年(1649年)。將明朝廣西承宣布政使司轄境改稱廣西行省,省會駐桂林府(今桂林市)。1649年,設廣西巡撫。1661年—1665年、1723年—1724年,設廣西總督;1727年—1734年,由雲貴總督兼管廣西;其他時段,為兩廣總督兼管廣西。
廣西省(滿語:ᡤᡠᠸᠠᠩᠰ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guwangsi golo)為清朝時期22個省份之一。清代時,推行省、道、府州(直隸廳或直隸州)、縣四級行政區劃制,順治六年(1649年)。將明朝廣西承宣布政使司轄境改稱廣西行省,省會駐桂林府(今桂林市)。1649年,設廣西巡撫。1661年—1665年、1723年—1724年,設廣西總督;1727年—1734年,由雲貴總督兼管廣西;其他時段,為兩廣總督兼管廣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