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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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英语:Secretary for the Civil Service)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首长。作为香港主要官员之一的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人选由行政长官提名,国务院任命。
Quick Facts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Secretary for the Civil Service, 尊称 ...
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Secretary for the Civil Servic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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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 | |
尊称 | 尊敬的 |
提名者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任命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首任 | 林焕光 |
设立 | 1997年7月1日 (1997-07-01) |
网站 | 公务员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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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行政长官董建华推行主要官员问责制,将所有局长由公务员职位改为政治委任。但为平息公务员疑虑,规定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须由公务员转任,而且委任期满后可返回公务员岗位[1],俗称“旋转门”。而公务员事务局不设副局长及局长政治助理的职位,亦是唯一有此安排的决策局。
2020年,聂德权以非公务员的身份获委任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被指违反政府与公务员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