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准
君主批准立法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御准(英语:Royal Assent),又称王室批准,是指立宪君主正式批准并颁布其国家议会法案,由此建立法律的程序。对绝大多数的现代君主政体而言,御准仅是一项例行程序;但即使在统治者仍有权拒绝授予御准的国家(例如英国、马来西亚、挪威和列支敦士登),统治者也甚少动用此权,而是遵从其政府的决策,以免陷国家于宪政危机中(保留权)。欧洲君主政体对否决权的行使曾实为频繁;但自18世纪发展出现代民主政治氛围后,拒授御准的情形已极为少见。御准通常是以英王制诰等较为书面的方式进行授予,有时也会伴随着详尽仪式。例如在英国,上议院专员在经君主任命后,负责在西敏宫的典礼上宣布批予御准。在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仅由总督签署法案。然而,无论是御准方式为何,议会在事后必须获知御准;此可以由两种途径:上议院专员或君主的代表在各议院在场时公开授予御准;或者个别通知议院,对象通常是该议院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