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有的行政现象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地市改革俗称地改市,是1983年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改革,分为“地市合并”和“撤地设市”。地市合并指对“地区行政公署”和“地级市政府”同驻一个中心城市的情况合并为一个“地级市”;撤地设市指撤销原有地区,设立新的地级市。
地市改革俗称地改市,是1983年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改革,分为“地市合并”和“撤地设市”。地市合并指对“地区行政公署”和“地级市政府”同驻一个中心城市的情况合并为一个“地级市”;撤地设市指撤销原有地区,设立新的地级市。